其實這個序章沒什麼可寫的,但是害怕有些比較較真的讀者會讀起來很艱難。所以就加了一個序。與其說叫序,不如說是在看書之前,作者跟你們聊聊閑篇!!
作者是個十足的屌絲,具體屌絲到什麼樣,就這麼說吧,能屌絲到滿足你所有的想象。為什麼寫這本書呢,其實寫書的初衷很簡單。事情是這個樣子的,我為了生計漂泊在一個繁華的都市裏,大家應該都很了解,這樣的城市,多少會功利些,人情良心會被埋藏的深一些。寫這本書最開始的初衷是一個晚上下班坐公交,等車的時候就注意到了一個盲人,一個中年甚至更老一些的盲人。跟他的導盲犬在公交車站,給我的第一印象就是這個人站的筆直,一種壓不彎的氣質那種。具體的就不詳談了。然後狗血的劇情就發生了,上公交的時候,有一個女的愣是不讓上,說她怕狗,後來很多人都勸她沒事兒的,什麼的,後來那個女的就發潑起來,又說什麼過敏,又說什麼不跟狗共同乘坐一輛車什麼的。總之掙了很久,最後那位大叔在臉上寫滿無奈,傷心,悲憤。過後讓車先走了,決定等下一輛。晚高峰嘛,我也就沒非得擠這輛。索性跟那個大叔聊了起來,然後我知道了,他原來是個軍人,具體服役於哪,什麼兵種。這種事兒他方不方便說,也不知道,我就沒多問。隻是聽他說了個大概!大概就是自己跟戰友的種種,然後眼部疾病,不得不退役的種種!言語之中我能聽出他的那份對軍人的說不出的感情,與遺憾。。後來聊到一起上車,又聊到他下車。看著他的背影還是那麼筆直,我心裏就不是滋味了,一個曾經為了給大家安穩生活的人,最後卻沒人去心疼他一下。我這個人,小時候武俠看多了,特別憤青,越想越不是滋味。。到家裏就想寫點兒東西,所以這本書就是這麼開始的。。。
不曾聽說“詩書子集不通,不能寫小說。”大致是因為寫出來的有味無韻,沒有基礎,沒有曆史的背景,沒有真實的支撐,這小說就不會有太多的味道,但是這個網絡小說風行的時代,我大概也了解大家的喜好,現在的人看看小說無非是滿足一下心中的那塊自卑,或者說不足。所以現在的小說基本都是情節取勝,本屌絲也就不再去糾結我的文化程度夠不夠各位看了,就當這是一杯酒,喝了爽了,也就夠了,等茶的話,要回味的話,且等幾年,我在孕育一下!!
這本書,沒有什麼曆史背景,什麼時代,政治,人物都是架空的。你可以認為他不是發生在地球。因為本屌絲真的沒有金庸前輩那本事,在真的曆史上演繹故事。所以,大家讀起來也別太較真了。對不上曆史,對不上時期就對不上吧!放過我,也放過故事。等我過幾年多讀基本書再給你們講一個曆史裏演繹的故事!!還有,這本書雖然是因為那位軍人大叔寫的,但是卻與他無關!他們的榮耀不是我所能描述的。。
我這個就是講一個曾經為國為民的人,在後來被人拋棄後的變化的故事!當然,並不是像題目那樣最後就真的魔化了!!良心這個東西還是不能丟的!!好了,不多說了,具體是佛是魔,善惡自在人心,且聽我娓娓道來吧!
我的天,當我想點發布的時候才發現序章也算一章,最後得2500字。那接下來,就來個打油詩,寫一下小說中的一些事兒吧!當然,也不能全給你們劇透了,隨便看看吧!
十年戰火仍不盡,生靈塗炭國難全。
為解戰亂濱海聚,共商良策保家園。
恰逢雲遊白須翁,指腹為婚喜雙全。
奈何蒼天不相憐,分娩之時月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