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規矩(1 / 2)

旁邊另一個警察見狀,隨手拿起根警棍,照著肖山劈頭打去。

肖山見兩個警察渾不講理,也不由心中氣惱,把頭一擺,運氣於肩。

“啪”的一聲,警棍重重的打在肖山肩頭,然後警棍比剛才更快的速度彈了回去,正中那警察的麵門,那人頓時眼冒金星,額頭腫起了一個大大的血包。

他惱羞成怒,伸手拔出了配槍指著肖山:“你竟敢襲警!是不是不想活了?”

“你是個警察?”肖山轉頭看著他,平靜的說:“我怎麼看你像個土匪呢?”

“夠了,你們看看像什麼樣子?還有沒有人民警察的樣子?”審問肖山的警察想起了今天看到的景象,想起了十幾個大漢在地上慘叫的場麵,忙叫住了兩個警察。

“還不把你的槍收起來。”他非常生氣的對拔槍的警察說:“犯人還有人權呢,何況他還沒有定罪,你們怎麼能這樣。”

那個警察忙把槍收了回去,另一個也鬆開了手,都一臉氣憤的站在了一邊。

“你簽也好,不簽也好都避免不了,放心,我們不會放過一個壞人,也不會冤枉一個好人,拘留隻是限製你的行動,並不等於對你的宣判,隻要你心中無愧,那你怕什麼呢?我們會給你一個公道的。”

他接著說:“你被拘留期間,我們會展開調查的,你是大學生,應該知道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刑事拘留要在二十四小時內進行訊問,如果你是冤枉的,到時候不用你說,我們也會放了你的,這點常識不用我再對你說了吧。”

肖山也看過關於刑法的書籍,這點法律常識還是有的,知道就是不簽名,也可以拘留自己,但他就是不想簽這個名字,便站在那裏沉默不語。

“那好吧,你不簽就不簽吧,但這拘留是少不了的,我們下午就馬上進行調查,你先去看守所委屈一下,明天我們就會給你一個公道。”

看肖山不說話,他對兩個警察說:“你們把他送到看守所去,路上不準再動粗,如果再有類似情況,小心回來挨處分。”

兩個警察忙說是。

那人又對肖山說:“我看你說的也不無道理,你就配合一下我們的工作嘛,拘留又不是逮捕,很快我們就調查完了。跟他們去吧。”

肖山想反正我光明磊落,他們還能把我怎麼樣,去一趟就去一趟,以自己的功夫,實在不行了就跑出來再說。

想到這裏,他對那人說:“我去可以,但你們要認真調查,還那些孩子一個公道,把那些壞人繩之於法。”

“你還不相信我們警察嗎?我們是幹什麼的?我們就是為老百姓主持公道的,這是我們的神聖天職。”那個警察嚴肅的說。

肖山聽後不再說話。

兩個警察對那人說:“黃所,還有什麼要交代的?”

那人不再說話,對他們擺擺手。

兩個人帶著肖山上了一輛警車,讓他坐在了後麵,兩人坐了前麵,也不說話,開了車就走。

車走了有二十多分鍾,進了一個大院,肖山看到院門上麵掛著牌子“Z市看守所”。進了院子裏麵還有一個小門,兩個警察把車停在小門前麵,下了車進了小門,也不管肖山,反正警車後麵都是鋼筋焊的,他們不怕他會跑。

過了十幾分鍾,出來一個警察,開了車門,對肖山說:“下來跟我進去,老實點。”

肖山也不理他,下了車跟在後麵進了小門。然後又進了一間屋子,裏麵有三個人,和他們一起來的那個警察也在裏麵。

進去之後倒也沒有為難他,打開手銬,給他了套號服讓他穿上,又換了看守所的手銬給他戴上,然後讓他在衣物保管單上簽了名字。肖山這才想起,他的手機和錢還都在派出所,就問和他一起來的兩個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