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建立前的畜牧業
古代畜牧業的起源與發展
一、古代畜牧業的演變
原始畜牧業始於漁獵時代。傳說伏羲氏“結網罟以教佃漁,養犧牲以供庖廚。”根據黃河、長江、珠江等流域考古發掘得到的新石器時代文物判斷:公元前七千年以前,中國先民已飼養家豬;公元前六千年以前有家犬;公元前六千至五千六百年之間已養家雞;此外,有馬、牛、山羊和綿羊。
夏朝(約前二○三三至前一五六二年),原始社會逐漸解體,到了奴隸製時代。奴隸被用於養畜、打草,原始畜牧業得以發展。商朝(約前一五六二至前一○六六年)是奴隸製占主要地位的時期,開始有文字記載的曆史。據甲骨文考證,在商朝已經普遍實行圈養牛、羊和豬。用作祭祀的犧牲,一次使用有多達300頭以上的,可見當時畜牧業的發達。馬為王室、貴族所占有,設“牧正”、“牧師”管理,有稱為“多馬”的養馬奴隸和稱為“芻”的打草奴隸,這是後世馬政製度的萌芽。
周是以農為主,農牧結合經營的封建國家。滅商以後,農牧結合經營區擴展到黃河中、下遊。西周(約前一○六六至前七七一年)是農牧結合經營方式在中原地區奠基的時期。據《周禮》、《禮記》等書記載,已經有把不同種類的畜、禽分別飼養在不同的畜舍的習慣,飼養方法也有進步;並且能夠掌握牛、馬的配種季節。西周開始建立馬政製度,設太仆寺。夏官大司馬和地官大司徒分管官馬和民馬。根據體型、役力、毛色把馬分為“種馬”(繁殖用)、“戎馬”(軍事用)、“齊馬”(祭祀用)、“道馬”(驛傳用)、“田馬”(狩獵用)和“駑馬”(雜役)等6類。《穆天子傳》記載:“甲子,天子北征,……因獻馬三百,牛、羊三千”。“壬申,天子西征,……赤烏之人,獻酒千斛於天子,食馬九百,牛、羊三千。”說明西北遊牧民族的畜牧業也相當發達。西周末期,已有各種畜皮製成柔軟的裘皮服裝。
東周、戰國時期(前七七一至前二二一年),土地宗族所有製向家族所有製轉變,產生了以家庭為生產單位,種植業為主,農牧結合經營的農戶。隨著牛耕法的推廣,引起了牛的用途的變化,即由主要用作犧牲變成役用為主,使肉食的來源轉向依靠飼養小家畜、家禽,這樣便促進了畜牧業的全麵發展。春秋戰國時期人們已經認識農、牧並舉的重要意義,如《韓非子·難二》中說:“務於養畜之理,察於土地之宜,六畜遂,五穀殖,則入多。”《禮記·曲禮》說:“問庶人之富,數畜以對。”當時已經發展到把養畜頭數作為評價財富的標準。著名相馬專家伯樂和養牛能手戚寧,就出現在這一時期。秦國采用商鞅變法,改革土地製度,移民墾荒,推廣牛耕,農、牧業都興旺起來。秦朝(前二二一至前二○七年)發展畜牧業以馬、牛為重點,除朝廷設太仆卿以外,在“邊郡置六牧師令”,設官辦馬場“牧師苑”,製訂獎懲辦法《廄苑律》;頒布保護發展馬、牛生產的法令:“盜馬者死,盜牛者加(枷)”,使畜牧業有了較大發展。如《史記·貨殖列傳》記載:“天水、隴西、北地(今慶陽)、上郡(今榆林)與關中同俗,然西有羌中之利,北有戎狄之畜,畜牧為天下饒。”秦、漢之間連年戰爭,畜牧業遭到破壞,役畜損失很多。西漢(前二○六至公元二三年)初期采取休養生息的方針。在發展養馬方麵,充實馬政機構,大辦軍馬場。景帝初年,朝廷有六個大馬苑,養馬30萬匹,眾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成群。武帝派張騫聯絡月氏,獲悉西域產良馬,並帶回西域苜蓿種籽在長安地區試種。後來武帝派李廣利帶兵前去大苑,掠取公、母馬3000匹。武帝時還製定獎勵政策,鼓勵農民養馬;任用善於經營養羊的卜式發展養羊業。西漢時,牛耕在黃河流域已經普遍。東漢時(二五至二二○年),農牧結合經營區逐漸向江南推廣,並且更加重視飼養和保護耕牛,將秦律“殺牛者枷”改為“殺牛者棄市”。同時,漢史中已有了牛疫的記載。
東漢末到隋、唐,戰亂頻仍,畜牧生產起伏不定。久亂之後,土地荒蕪,人口大減,農業勞動力不足,牛耕法對提高勞動生產率卓有成效。為了發展農耕,西晉朝廷大辦養牛場。據《晉書·食貨誌》記載,官辦牛場養的種牛就有4.5萬多頭,有的地方官吏也動員農民聚錢買牛和養母牛、母馬、豬、雞。畜牧生產在這一時期得到了發展。東晉前後,十六國中的十三國和從北魏開始的北朝五國,君主是匈奴、鮮卑、揭、氏或羌族人,他們都重視畜牧業,畜牧生產在這些國家都有不同程度的發展。據《隋書·百官誌》記載,北魏的太仆寺,內有駝牛署、牧羊署,太仆寺卿升格為二品官,並有副職太仆寺少卿。《魏書·食貨誌》記載,“世祖之平統萬,定秦隴,以河西水草善,乃以為牧地,畜產孳息,馬至二百餘萬匹,橐駝將半之,牛羊則無數。”官府征收家畜為實物稅。十六國和北朝史書中,有食用乳和乳製品(酥油、奶酪)的記載。
唐朝(六一八至九○七年)是封建經濟鼎盛,也是農、牧結合經營區向西擴展的時期。太仆寺下設四個署,凡飼養管理、調教、疾病治療等,都有專職官員負責。興辦了60多處規模很大的牧場,名叫“牧監”。牧監分三等:養畜5000頭以上者為上監,養畜3000頭以上者為中監,養畜1000頭以上者為下監。上、中、下三等牧監都分左、右監,品種優良的養在左監,差的養在右監,並編號登記,作為選優去劣、培育良種的參考資料。唐朝曾引進大量優良馬種。據《新唐書·唐會要》記載:“唐高祖武德年間,康居國獻馬四千匹,屬大宛種,形體極大,……貞觀二十年,居瀚海北之骨利幹族獻良馬百匹,其中十匹尤駿,太宗奇之,各為之名,號為十駿。”《新唐書》記載:“其後,玄宗……以金帛市馬,於河東、朔方、隴右牧之,既雜胡種,馬乃益壯。”良種的引入,對內地馬匹改良起了積極的作用。除太仆寺外,另設衛府寺管理軍馬和武器,設車駕部管理全國驛馬和官民馬牛的簿籍。唐初自貞觀至麟德的四十年間,皇家養馬達70.6萬匹。天寶以後,諸軍戰馬動以萬計,王侯、將相、外戚飼養牛、駝、羊、馬的牧場遍布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