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與人相處中,隻有先讓他人接受你的人,才有可能接受你說的話,你做的事。而讓他人接受你,就需要你對他人進行心理引導。
任何人都有自尊和被人尊重的需要。如果你不能滿足他人的這種最基本、最簡單的需要,那麼他人肯定不願意與你相處。
有句古語說得好:“君子敬而無失,與人恭而有禮。”隻有尊敬別人才能換來別人對你的尊敬,隻有互相尊敬才能互相受益。
以前,我們經常說尊重別人是一種美德,而這裏,我要說的是,尊重他人是一種處世原則和技巧——利用自己對他人的尊重而得到他人的認可和接納,因為任何人都有自尊和被人尊重的需要。如果你不能滿足他人的這種最基本、最簡單的需要,那麼他人肯定不願意與你相處。
我小時候,有一天到一個小夥伴家玩耍。那時的我大概還隻有五六歲,跟夥伴玩累了,在地上看小人書休息時,夥伴的母親從廚房裏端出一碗甜酒來。甜酒是她自己釀的,遠遠地就能聞到香味。
她從廚房端到客廳後,先是問她的孩子吃不吃,孩子說不吃。於是,她就把甜酒端到我麵前來,問,“你吃嗎?”還沒等我開口回答,她就說,“我先放在這裏,你不吃的話,等會就倒掉。放了幾天,反正家裏也沒人吃了!”
這句話讓我流出的口水硬生生地又咽了回去。她嚴重地傷害了我的自尊,當時我雖然年紀小,但自尊心卻很強。她可能認為我不過是一個小孩子,所以說話沒有顧忌,但她沒有意識到一個小孩子也會有自尊,也會受到傷害。
當時我想,我又不是小乞丐,為什麼要吃你們剩下不吃的東西。於是,我轉頭就跑開了。
後來,在課堂上,我學了一句話“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自己不要的東西,不要給別人,特別是跟你條件差不多的人。對對方來說,這也許是一個與自尊心緊密聯係的舉動。
自尊是一個人力量的源泉,在任何時候都不要傷害別人的自尊,這是我們應該把握的最後底線。然而,尊重別人的自尊心,是一件很微妙的事情,也需要把握好分寸。當你尊重過頭了,又仿佛有點小瞧別人,比如對某人的過度同情和過度幫助,就會導致對方的自尊心受損。
有一位小學老師的班上有一個腿腳不太靈活的殘疾孩子。有一天,學校安排大掃除,老師沒有給這個孩子安排任務,最後這個孩子哭得很傷心。
“你為什麼不給他安排呢?”我問。
她說:“我本意是照顧他,他的腿腳不便,所以不想讓他幹活。當他哭著找我時,我安排他擦桌子。可大掃除完後,他說他以後不擦桌子了,擦桌子是女同學幹的活,他要和其他男同學一樣去提水。”
有時候你是出於好心,照顧別人,最後卻像這位老師一樣傷害到了別人。所以,當你想讓著別人的時候,不要說出來。比如,當有個朋友非要找你較量一下棋藝的時候,為了照顧他的麵子,你可以裝作考慮不周全而不小心輸給了他,千萬不要在開頭的時候就“好心”地讓著他,“我先讓你一車一炮,再跟你下。”否則,你挑戰的就不是他的棋藝,而是他的自尊。
給別人留一點信心,或是成功後的成就感吧。如果你過分地幫助他人,就會讓他人覺得自己很軟弱,至少他認為在你的眼裏,他是軟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