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對話情人 2(3 / 3)

翁紅感慨道:“也對啊,人與植物一樣,是有地域感的,習慣了一種生活方式,就很難再改變。”

我點點頭。

翁紅突然問:“要不,你過一段時間回深圳吧?”

翁紅一語又觸動了我內心最矛盾的地方。

我告訴她:“說實話,深圳這個城市,就像一個美麗女郎,讓人產生****遐想,又讓人產生距離感。這就是為什麼有的企業把總部搬走了,卻在這裏留個分公司。就像一首歌唱的,其實不想走,其實我想留……很矛盾的。”

“你在一個城市的懷裏,你總是希望這個城市是空調,永遠不會停下來的空調。而事實上,空調總有生命的。當空調老化和衰亡的時候,你總覺得有空調的地方就是天堂。”翁紅說。

她經曆的故事比較多,生活的城市也比較多,所以說出來的話,總跟她的外表不相稱,顯得老練些。

翁紅大專畢業那年才十九歲,一畢業就選擇了深圳,一年後雖然跟沈洪財結婚,但戶口還不能遷到香港,就一直在深圳漂泊。

四年後,翁紅雖然把戶口遷到了香港,但卻習慣了深圳的生活方式。三歲兒子在香港讀幼稚園,她每個周末都帶兒子回深圳住,成了地地道道的“兩棲”人。

所以,她對香港和深圳的感觸都很深,因為有了深刻的對比。

而深圳又是個很特殊的城市,因與香港一河之隔,融彙中西兩種文化,溝通兩種製度。就像處在暖流與寒流的交彙點,什麼思想在這裏都可能發生分岔,不是向南,就是向北;不是向左,就是向右。

再傳統的生活方式,在深圳也會變味。再古老的思想,在深圳也不可能頑固不化。再固定的名詞,在深圳也可能會改變意思。

翁紅在深圳經曆的兩件事,讓我對這一哲理有所感悟。

一畢業就來深圳的她,還信奉“淑女真經”,言談舉止總是輕輕柔柔的。可是,這種狀態很快就被一群狼給嚇跑了。她乘公共汽車,感覺像紅衛兵要上北京,緊張而自私,互相把對方擠成了壇子裏的蘿卜幹。

好不容易上了車,站在過道上,一雙雙賊一樣的眼睛總是盯著她豐滿的胸部,眼光穿透她的***銳利得發綠。有的人故意擠到旁邊,假裝若無其事地在她身上摩來擦去。

有一次,一個外表斯斯文文的男子,緊靠在她的臀部,一個硬硬的東西拚命地頂起來,而且還頂得滿臉微微陶醉,旁若無人。

她再也做不了淑女了,狠狠地把屁股向後撞去,把那個硬硬的東西撞蔫了。撞得車裏的人莫名其妙。

翁紅就這樣被逼成了成熟女人。本以為玫瑰長點刺就沒人敢碰了,但一個小偷偷了她的手機,竟然還像大學教授一樣把她教育了一頓。

她剛買第一個手機的時候,有一次出深圳最擁擠的布吉關辦事,在公共汽車上,手機突然像長翅膀一樣飛走了。

手機卡裏有很多聯係人的電話,通訊錄比手機更重要。下車後,她打自己的手機,一個男子未卜先知:“你是那個掉手機的人吧?”

翁紅說:“那張電話卡對我很重要,能否把卡還給我?手機我就不要了,算我倒黴。”

小偷說:“可以啊,你把充電器拿給我,我就把卡還給你,反正你留著也沒有什麼用,而我去買也不方便。”

翁紅覺得深圳的小偷鎮靜得超越心理學家,偷了東西還敢跟失主談判條件,不可思議。她沒辦法,隻好說:“好吧,怎麼拿給你呢?”

小偷想了想,跟她約好在華強北的順電商場門口見麵。小偷考慮到那邊人流大,不會引起人們注意,即便翁紅報警,他也容易溜掉。

下午,翁紅就跟小偷見了麵。小偷真的把那張卡還給她,但充電器他不要了。小偷說:“最近手頭有點緊,那個手機我出手了,很不好意思,你這麼好,本想還給你,但沒錢的日子實在沒法生存,委屈你了。”

既然運氣不好,翁紅自認倒黴了,懶得再跟他計較,就當交了學費,她拿了卡轉身就走。

小偷卻拉住她,塞給她200元。小偷說:“小姐,說實話,我不是小偷,我隻是沒錢吃飯了,不得已而為之。你那麼不小心,在那麼擠的車上,自己的包都不管好,如果我不偷你的手機,也肯定被別人偷了。別人可不像我這麼好,說不定把你整個包都搶走。我這麼教你,是為了你好,希望你理解我。”

翁紅越聽越蒙了,深圳的小偷,簡直是全國一絕,不僅有技術,還有謀略;不僅有江湖義氣,還好為人師。

翁紅這才知道,現代都市,真是一個能讓老鼠變大猩猩的地方。

(待續,後麵還有61章,一定會連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