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環(問題篇)(一)1(1 / 2)

霍刑警和於神走出了王劍的家。兩人二話沒說,默默地走下樓梯。剛從樓梯出來,兩人對望了一眼,竟異口同聲地說道:“王劍有問題!”

兩人的話幾乎重疊在一起,這讓兩人話音出口以後微微一愣,隨即一起笑了起來。

霍刑警分析道:“不管他是不是真正的犯人,但他必然是在我們到達這裏以前,就已經知道沈芝被殺一事。”

“的確是這樣,他甚至是在沈芝被殺以前,就知道沈芝將會被殺。”於神把他那雙尖銳的眉毛輕輕一皺,接著說,“在王劍家打麻將,是王劍提議的;王劍的朋友們在淩晨一點的時候想離開,王劍卻不讓他們離開,非得和他們呆在一起直到早上七點。這些跡象都能表明,王劍是在故意為自己製造不在場證明。”

“他早就知道沈芝會在那段時間被人殺死,所以為自己製造了牢不可破的不在場證明。”霍刑警咬了咬牙,“這麼說,王劍就不是犯人了。”

“也不一定。”於神說道。

“怎麼說?”霍刑警好奇地問。

“很多推理,凶手都具備不在場證明,那是他們利用某些詭計而偽造的不在場證明。”

“你的意思是,王劍利用某種方法把遠在幾十公裏以外的沈芝殺死了?”霍刑警神情嚴肅。

於神淡然一笑:“有這可能性。”

“可是王劍的朋友說,在打麻將的時候,雖然王劍上過幾次廁所,但每次都在三分鍾內就回來了。你不會是想說,王劍利用三分鍾的時候,從廁所的窗戶爬下來,開車來到沈芝家,殺死沈芝,再開車回來,從窗戶爬進廁所,再出現在他的朋友麵前吧?”

“……”

霍刑警見於神不說話,接著又說:“從王劍家到沈芝家,即使是以你的開車速度,以你這種開著QQ也能飄移的駕駛技術,也需要五十分鍾,好,我就算王劍的技術跟你一樣厲害,那他來回也需要一小時四十分鍾,算上殺人的時間,至少要一小時五十分鍾,然而事實上,他隻是離開了三分鍾啊……”

“好了,”於神打斷了霍刑警的話,“小孩子都知道這是不可能的啦,你還如此長篇大論地分析?別說是開車,哪怕他是乘直升飛機過去的,不,哪怕他會飛,是直接飛過去的,也不可能隻需要三分鍾的時間啊。”

霍刑警點了點頭,煞有介事地說:“嗯,而且如果他真的能像超人一般在天空飛翔,那他隨便一掌就能把沈芝打死了,根本用不著拿水果刀當凶器。”

“……”

“好了,不開玩笑了。”霍刑警吸了口氣,“既然王劍在三分鍾內不可能來回沈芝的家,那他的不在場證明應該完全成立呀,你怎麼還說其中有詐?”

“我想到兩種可能。”於神說道。

“願聞其詳。”

“第一種可能:王劍的那三個朋友在說謊,王劍今天淩晨兩點到三點之間,根本沒跟他們在一起。不過由王劍剛才那副有恃無恐的樣子可以推斷,這種可能性不大。”

“那第二種可能呢?”霍刑警追問。

“第二種可能:並不是王劍去沈芝家把沈芝殺死的,而是沈芝來王劍家然後被王劍殺死的。我的意思是,沈芝早就被王劍捉起來,藏起王劍家的廁所裏,王劍在今天淩晨兩點到三點之間,離開大廳,到廁所殺掉了沈芝,然後在三分鍾內返回大廳,出現在他的朋友麵前。因此沈芝的死亡時間是淩晨兩點到三點之間,而王劍也一直沒有離開過屋子。事後王劍把沈芝的屍體搬到沈芝家,讓警察以為那裏才是第一凶案現場,於是他就有了不在場證明。”於神一氣嗬成地說出了自己的另一個推論。

“嗯,”霍刑警思考了一會,說道,“這種可能性也不大,理由有兩個:第一、根據沈芝的出血情況和她的屍體附近的血跡,我們基本可以判斷,沈芝的房間,就是第一凶案現場;第二、別忘了,沈芝的母親,是在今天早上六點多的時候發現沈芝的屍體的,而當時王劍還在打麻將,如果他是犯人,即使他真的在淩晨兩點到三點之間殺死了沈芝,但他也沒有把沈芝的屍體搬運到沈芝家的時間。也就是說,他的不在場證明,還是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