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屆冬季奧運會 1976:申辦
在今日體育運動相當發展的情況下,申請主辦奧運會的城市越來越多,獲取主辦權也越來越困難,而贏得最後勝利的城市被認為是無上的光榮。但美國丹佛市卻是一個例外。
申請主辦1976年第十二屆冬季奧運會的地區有加拿大的溫哥華、西班牙的格拉納達、芬蘭的坦佩雷、瑞士的錫昂。美國丹佛市也是申請者之一,並在競選中戰勝了所有對手。但是,1974年該市人民掀起了反對在他們城市舉行運動會的行動。因此當局不得不放棄這次主辦權。接著,奧地利因斯布魯克、芬蘭坦佩雷、法國夏蒙尼和美國普萊西德湖立即向國際奧委會提出,希望接辦這屆運動會。因斯布魯克曾是第九屆冬季奧運會東道主,國際奧委會對該市各方麵的工作留有深刻的印象,因此將主辦任務交給了這個城市。這樣,該市便成了繼聖莫裏茨後第二個兩次召開冬季奧運會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