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開放式黨建工作模式
黨的建設
作者:蔡慧永
作為司法機關,法院的黨建工作不僅要與審執中心工作深度對接,還要在夯實執政基礎、提升司法公信、普及法治思維、創新社會管理等方麵發揮應有的作用,這就必須首先打破傳統機關黨建局限性、封閉性、單一性等障礙,以職業化、社會化為“雙支點”,創新兼具對內吸引力和對外輻射性的開放式黨建工作模式。
職業化的根本目的,在於從內部提升司法機關黨組織的生命力、凝聚力、號召力,提高黨建工作科學化水平;社會化則著眼於從外部創新社會黨員、人民群眾參與和監督法院工作的形式,樹立司法權威,夯實黨的執政基礎。
創新職業化黨建,一方麵要摒棄虛化、泛化的黨建評價標準,構建富有職業特色的支部黨建考評機製和黨員動態爭創機製,改變黨建與本職工作“兩張皮”的局麵,激發黨員幹警幹事創業的熱情;另一方麵要強化黨員幹警的黨性意識、宗旨意識,構建凝聚文化共識的精神引領機製、優化司法形象的作風養成機製和提升司法能力的人才培養機製,解決“為黨建而抓黨建”、黨建工作引領性不強、活力不足的問題。
搞活社會化黨建,要建設開放性的黨員管理體係,建立連心共建黨組織、流動型黨支部,加強黨建資源共建共享;建設開放性的組織生活體係,開展開放式黨組會與民主生活會,提升民主科學決策水平;建設開放式的學習教育載體,擴大優質教育要素的普及度和覆蓋麵,強化學習型黨組織建設;建設開放性的組織評價體係,擴大黨建評議主體,暢通參與和監督渠道,形成組織評價和群眾評價的有機統一。 (責任編輯:黃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