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4(1 / 2)

“‘如果我死了,凶手一定是洪勝!’

一年前,何斌——那個張靜所說的“換”來的丈夫、受害人之一,在信紙上寫下這句話。信紙上還有一個地址。

何斌寫完後,將此封信投遞給了一家快遞公司,並申請了新業務。請求快遞公司先不要發件。何時發件,以自己的email為準。

何斌每隔兩周就會發出一封mail,意指‘不發快件’的指令繼續。如果逾時未接到郵件,則請發出。”

市公安局。

王健麵前坐了個女孩如是說,

這女孩叫何妮,自稱是何斌的妹妹,同樣也是這封快件的接收人。

“是我匿名舉報洪勝的!”何妮接著說,“在我哥失蹤後的一個半星期,我接到了這封信,並按照信紙上的地址,抱著‘試試看’的態度去了那。不用說,你們也知道了,就是案發現場,至於我發現了什麼,你們應該比我還清楚——”

“別問我為什麼要匿名舉報,誰的哥哥參加——這樣的俱樂部,都不會想拋頭露麵,畢竟不是什麼光彩的事兒;也別問我為什麼現在就出現了,我沒想到,你們那麼多人,居然能夠讓他給跑了?”何妮年紀不大,但在公安局的辦公室,照樣不怵場。“我想我在這時出現,是可以給你們幫助,我哥哥何斌是洪勝曾經的校友——‘手勢密碼’的知情者之一,”作為他的妹妹兼師妹,我想我可以嚐試著去破解這個密碼。”

“一直關注著洪勝案的何妮,在這時候找到這樣的切入點,協助破案,或許對警方是極有益的。”王健這樣想。

緊急調來的現場錄像,在市公安局某間辦公室裏被反複仔細播放,隨著何妮的翻譯

“認罪、法院、汽車、管道、逃亡、工具包、防水衣”等一係列字眼被警方獲悉,其中包括“鑰匙”。

真正讓王健注意這個字眼的不是密碼本身,而是桐州市第一看守所所長大劉的電話,

“剛剛,李明到這來過。他提了一個奇怪的想法。他認為洪勝對一把鑰匙非常感興趣,並且會回到看守所取這把鑰匙。

我覺得這有些不可思議。

有些事情我沒對他說,畢竟他已經不是刑警了,但我覺得有必要和你說說,”

大劉講道,

“在洪勝案審判前,他的妻子張靜——就是此案的同謀,曾來過看守所,企圖將洪勝的私人物品帶走,當然也包括這把鑰匙,理由是留作紀念。

我必然不會同意,這不符合法律程序。

這兩件事單獨看,似乎都沒什麼破綻,但放在一塊,似乎就有些問題,

我在想,

洪勝或者他的妻子對這把鑰匙或者留在看守所的其他什麼東西,確實——非常的關心!”

一輛小車駛進了桐州第一看守所。

除了以上點,王健這又多了一條,密碼中也出現了“鑰匙”,怎麼能不讓他對此重視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