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設備科長患上“貪腐病”(1 / 2)

設備科長患上“貪腐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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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新友

無孔不入的“攻關”

“到了這個崗位不要不行,勢不可擋啊!不是我主動要,而是對方執意要送錢給我。後來認為不要白不要,不要也就讓銷售商占了便宜。在我們這個圈子,收回扣已經司空見慣了,習慣了、麻木了,再說也不是我一個人拿,根本就不去想‘吃回扣’是犯罪行為……”這是辦案檢察接受采訪時,向記者轉述朱建泉麵對檢察官提審時,多次強調的理由。直到這個時候,朱建泉才明白,他眼中司空見慣的行為,其實已經踩了法律的高壓線。

2006年12月,朱建泉兼任設備科臨時負責人,任設備科副科長(主持工作)。一踏上科室領導的崗位,醫療器械經銷商接二連三地上門“攻關”:“收錢的事,隻有你我才知道,隻要用的器材本身沒有質量問題,收點錢沒關係。”

這些醫藥代表“攻關”手段多樣:他們熟悉包幹的醫院、醫院有關負責人及所有醫生的情況,包括醫生的住址、家庭電話、門診時間、生活習慣、個人嗜好等都摸得一清二楚。他們的任務就是一切圍繞醫生的嗜好轉,醫生喜歡錢物,就送錢物,醫生喜歡打保齡球、跳舞,就陪玩陪舞。對推銷藥物有關的重要人物,無論什麼要求都要設法予以滿足,並按期上門“家訪”,聯絡感情。

在這種花樣百出的“攻關”手法的攻勢下,在利益的誘惑下,朱建泉的心理防線逐漸瓦解,原有的一點定力被糖衣炮彈徹底摧毀。

通行的“吃回扣”

回扣,是醫藥代表最普遍的行賄手段。據辦案檢察官介紹,一般回扣有兩種:一是主治醫生開藥拿的回扣,即“統方”,是一個醫院對醫生處方用藥量信息的統計。醫生開處方時最喜歡用什麼藥?哪種藥用量最大?這對普通老百姓來說,價值不大,但是一些醫藥代表對此卻視若寶貝,因為他們可以收買“統方”,然後,再根據醫生的用藥量兌現回扣,以達到多賣藥的目的。每月末醫藥代表就憑醫生的報數,分發“臨床費”。在江蘇海安縣人民檢察院一個被查獲的受賄案中,一個醫生光賣“統方”就賣了100多萬元。

另外一種就是設備采購“回扣”,對象主要是各科室的主治醫生和院方藥品采購部門主管。每個醫院都有自己的藥委會,需要集中采購哪些藥品,都是由各科室向藥委會提供藥品和醫藥器材名單,藥委會對這些名單定期進行評審,評審結束後,再將名單上報給醫院,院方通過公開招標的形式購入名單上的藥品。但公開招投標往往隻是一個形式。朱建泉拿的主要是後一種“回扣”。

朱建泉是2006年12月起擔任設備科臨時負責人、副科長負責主持科室的全麵工作期間,負責全院醫療設備的采購。

“朱建泉正是利用設備科副科長(主持工作)對醫療器械購買的建議權,向醫院申請使用指定公司供應,表麵上說價廉物美,暗地裏卻收取巨額回扣。”辦案檢察官分析道。

黃高(化名)是一醫療器械公司的總經理,這家公司一直在做婦幼保健院醫院的設備材料供應業務。在朱建泉做了設備科負責人以後,黃高通過采購員的介紹認識了朱,因為工作關係,以後接觸就比較多了。

2007年左右,婦幼保健院準備購置消毒鍋(脈動真空滅菌器)。黃高得知後找到朱建泉,要他幫忙,想做這台設備的生意。

朱在向分管領導黃宇春(另案處理)彙報該設備情況時,向黃宇春表示了黃高想做這台設備的意思,後來在當年下半年的招標中,黃高做成了這台設備。

“2007年中秋前,黃高開車送我到我愛人老家,我們回來開車到我家樓下時,他拿出一個信封給我,我推托了一下就收下了,後來打開看了信封裏裝的是2萬元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