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強詞狡辯(1 / 2)

趙建國完全沒想到自己會被警察找上門,更沒想過他跟王秀芳的騙局會被拆穿。他在警察麵前企圖強詞狡辯,說自己隻是到幹兒子家裏躲債,趙寶駒叫他爸爸,其實是叫幹爸的意思,而孩子跟王秀芳毫無關係。

但警察卻沒那麼容易上當,他們在房子裏找到了趙建國、王秀芳和趙寶駒的“全家福”照片,並且查到趙寶駒的資料,上麵寫明他的母親就是王秀芳,父親一欄倒是寫著不詳,這說明了他是個私生子。而小區裏的物業和鄰居也能證實,王秀芳在幾個月前帶著兒子搬進了這間房子,平時就幾乎每天都住在這裏,她在小區裏跟趙建國也是以夫妻相稱的,絕不可能是趙建國說的那樣,王秀芳與趙寶駒毫無關係。

趙建國正因為一筆一百八十萬的欠款,被王秀芳告上了法庭,他躲債時居然躲到債主家裏,還跟債主母子象是一家人那樣生活,那筆債務就顯得很可疑了,趙建國的“躲債說”立刻被拆穿了是謊言,而王秀芳追債時的態度更有問題,欠債的人跟她住在一起,她為什麼要找對方的妻兒要錢?

警察還拿出了趙建國在法院門口和小區外路口的監控視頻相片,以及出租車司機的證詞,證明他離開法院後就直接去了與王秀芳同居的房子,根本就不是什麼失蹤。王秀芳以此為借口,要求法院人員到趙建國的家中,強製執行還款,完全是詐騙,用一個精心編造的借口,欺騙法院人員成為她的工具,達到侵占他人財產的目的。

趙建國這次是真的頹了,他根本就沒想到還有視頻監控這種東西,他以為隻有銀行、商場和超市才會有,沒想到法院門口和小區外麵的路口也有。

其實現在還是2004年,監控攝像頭還是比較新鮮的東西,覆蓋率也不高,大城市裏可能比較常見,但在N縣這種小地方就比較少了,大部分人也不了解,目前隻有縣城的幾條主幹道上裝了。而H市還算是發達,除了主要交通幹道裝了以外,一些繁華路段、商業中心都裝了。趙建國瞞著家人新買來跟王秀芳同居的房子,是在一個新開發不久的小區,小區對外銷售時的一個賣點就是治安嚴密,所以在小區內部和幾個出入口都裝了很多監控探頭,小區門外的那個路口附近,又剛好有一個交通監控探頭,恰恰拍到了趙建國下出租車,跟王秀芳會合的畫麵。

而N縣法院那個探頭則是在大門口裝的,去年有人輸了官司,心裏不服,就半夜跑到法院門前搞破壞,事後法院想查是誰幹的,卻查不到,所以特地裝了監控,又安排了門衛值夜班,避免同類事情發生。趙建國叫的那輛出租車,司機常年在附近載客,門衛認得他的臉,攝像頭也剛好拍到他了,所以警察很容易就找到了人。趙建國上車後覺得法院的人很好騙,計劃進行順利,心情一好就大方地付了三百塊錢,讓司機牢牢記住了他。他沒想到家裏人會因為他的失蹤而報警,更沒想到警方一介入就找到了他,所以直接就坐著出租車回到了跟王秀芳同居的小窩。他的傲慢和粗心大意使他的計劃失敗,而他也即將麵臨法律的懲罰。

警方聯係了法院,告訴他們那場債務官司的真相。法院的人非常生氣,覺得趙建國和王秀芳把他們當猴耍了,這不是藐視法庭嗎?他們絕對要給這兩個人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