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議目前農村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財會研究
作者:劉慶華
摘要: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財務管理水平整體上得到了提升,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深入,逐漸滲透到農村經濟中,農村財務管理也逐漸暴露出一些新的問題,已經難以適應當前新的經濟趨勢,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嚴重影響了農村財務工作的有序開展。本文主要對現階段農村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其成因進行了分析,在此基礎上提出了相應的解決對策,以期能夠更好地推進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
關鍵詞:農村經濟 財務管理 問題 對策
近年來,國家加大了對“三農”的政策扶持力度,農村綜合改革取得了顯著的成就,目前農村經濟結構以及分配方式正在朝著多元化的方向發展,在農村經濟社會轉型以及新農村建設推進過程中,積存已久的矛盾也開始顯現,農村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也逐漸暴露,嚴重影響了農村財務工作的有序開展以及新農村建設的持續推進,這方麵的問題已經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如何有效解決這一問題成為了當下探討的重要話題之一。
一、農村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財會工作基礎薄弱
農村財務管理一直以來就是比較薄弱點的環節,財會工作基礎極為薄弱,基層管理人員沒有認識到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有些管理人員雖然對財會工作有一定的認識,但是因為責任意識不強,也忽略對財會工作的管理,即沒有承擔起監管的義務。近年來,我國財會政策發生了深刻的變化,而農村財務管理工作因不重視對財會人員的培訓和考察,相關人員掌握的專業知識陳舊,接受新財務政策和相關知識的速度較慢,越來越難以適應當前農村經濟的形勢。財會工作基礎薄弱嚴重影響了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有效、持續的開展,暴露出來的問題也越來越多,如財務核算流程缺乏規範性,與現行會計製度的相關規定相違背,一些財會人員因不懂業務或者是沒有養成良好的記賬習慣,違規操作問題較為突出,而且一旦出現財務問題,又找不到相關的責任人,致使農村財會工作長期在失控狀態下運行,其中最為典型的問題就是會計科目設立和更改方式的隨意性,主要體現在不合理費用支出和非生產性開支兩個方麵,如交通費、招待費、考察費等,名目繁多,管理混亂,集體財產浪費嚴重。
(二)財務監管製度不完善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的是村民自治的模式,由全體村民自行管理,表麵上來看賦予了每一個村民參與管理的權利,實現了村民民主自治,但是在實際運行中並沒有達到應用的效果,多數村民的知情權、監督權等都難以有效行使,村民行使權利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淡薄,加之群眾監督渠道不暢通,村民根本無法了解財務的基本情況,難以有效行使監督權,使得一些財會人員和村幹部有恃無恐,違規操作以及違法行為屢禁不止。近年來,國家大力倡導財務透明,財務公示製度也在逐漸完善,但是這些舉措在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中開展得並不順利,財務公開缺乏實質性的內容既不能傾聽群眾的心聲,也不能及時披露信息、反映問題,財務公開監督流於形式。農村財務監督管理製度紛紛建立,但因沒有形成有效的製約體係,對財會人員缺乏有效的監督約束機製和考核機製,無法發揮農村財會應有的作用,財務管理工作仍由村幹部把控,各項收入和支出也都由他們來審批,廣大村民仍然無法參與到財務監督管理中。
(三)財會人員整體素質不高
從事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財會人員多有村幹部兼任,對財會專業知識缺乏深入的理解,即便由獨立的財會人員,年齡老化現象也比較突出,財會人員的選拔也對憑借主觀意願,致使一些不符合會計資格且素質較差的人員被選拔到會計崗位上來。我國農村財會管理工作起步較晚,農村財會人員整體素質不高,對財會工作認識不足,對相關法律規範缺乏了解,難以處理好財會管理工作中的各類問題,甚至會引發一些不合理、不合法操作的問題,具體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麵:第一,農村財會人員業務水平不高,隻能處理一些簡單的會計工作,財會管理工作容易出現混亂的問題;第二,財務文件審批混亂,白條支出、入庫等問題嚴重;第三,財會檔案不完整,資料不能得到及時的分類和歸檔;第四,財會人員法律意識淡薄,工作當中隨意性較大,容易出現私借、私存、挪用公款等現象。
(四)財務工作執行問題較為突出
農村財務工作執行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四點:第一,財會執行不符合相關製度的要求,如以支代收的變相操作,一些村幹部將所收稅費自行開支,然後用發票和工資來抵扣,村級財務製度以及農村集體財產管理條例都針對財會工作做出明確規定,要求財務管理應賬款分管,然而村幹部一人包攬全職的現象普遍存在;第二,揮霍公款現象比較嚴重,農村財務管理普遍存在收支失衡、支大於收的現象,主要是由不合理費用支出和非生產性開支過大造成,一些村幹部缺乏自律,在考察、招待過程中不顧及村集體的經濟條件,肆意揮霍公款,浪費集體資產,引發村民不滿;第三,物資和資金管理手續不全,一些村集體資產已被賣掉或報廢,但是在財會賬麵上並未進行記錄,繼而出現有賬無物、賬麵記錄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的情況,一些村幹部占用村集體資產長期不還,甚至完全占有公物;第四,財會賬目混亂不清,會計賬目設置不符合相關規範,混亂不清,查賬相當不便,不利於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