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製預混料內部發生反應的措施(1 / 3)

飼料安全技術研究進展

近年來,“瘋牛病”、“口蹄疫”、“二惡英”及“瘦肉精”中毒事件的不斷發生,使飼料安全與公眾的健康安全緊密聯係起來,飼料安全等於食品安全(李德發,2002)的概念深入人心。各國政府紛紛采取緊急措施治理飼料業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美國、日本先後修訂飼料安全法,歐盟成立歐盟飼料和安全管理局。我國政府進一步加強飼料安全工作,製定、修訂了《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等一係列法律法規;投入大量資金和人力啟動了“飼料安全工程”等多個飼料安全項目;製定了《無公害食品》畜禽飼養、飼料使用準則等標準準則。在此環境條件下,飼料安全技術得到了迅猛發展,飼料原料、飼料添加劑的使用、飼料配製等各方麵都加強了安全控製,飼料檢測和評價的安全水平進一步提高,新研製開發的可代替某些抗生素的飼料添加劑產品不斷湧現,市場上正出現越來越多的令百姓放心的“綠色畜禽產品”。

1飼料原料的質量安全控製技術

1.l減少飼料中的無機有毒有害物質

飼料中的無機有毒有害物質主要指有毒金屬元素汞、鎘、鉛、砷、鉬、硒及氟等。其中,氟為非金屬元素,砷和硒兼為類金屬,由於它們的毒性及一些性質與有毒金屬類似,故列入金屬毒物範圍(劉繼業,2001)。這些毒金屬對環境的汙染是全方位的,包括對水體、土壤和大氣的綜合汙染。據報道,2000年,我國工業廢水量為705億t,城市生活汙水206t,我國1200條河流中有850條受到汙染,占70%以上(蔡輝益,2002)。

為預防各種有毒金屬元素的汙染,須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首先是嚴格控製有毒“三廢”的排放並作回收處理;嚴格控製飼料原料中汞、鎘、鉛、砷、鉬及硒等有毒金屬元素的含量;對直接接觸飼料的容器、器械、導管及工藝中加入的添加劑中的有毒元素加以限製;多施用有機肥;合理施用農藥等。另外,可利用不同金屬元素間的頡頏作用降低其毒性,或添加入其它成分將有毒有害物質固定下來,以減少有毒有害成分的危害。

1.2降低飼料中的有機有毒有害物質

飼料中的有機有毒有害物質,主要指飼用植物中含有的一些有毒有害的天然成分。這些成分大多是在植物體內通過現生代謝作用產生的,具有強烈的生物活性,對動物可產生各種毒害作用。這些大部分屬甙類、有毒蛋白和肽、非蛋白氨基酸、酚類、生物堿、有機酸、萜類等有機化合物。

為降低飼料中的這些有機有毒有害成分,必須培育並推廣相應的無毒或低毒品種;不斷改進餅粕等飼料的加工工藝和設備以降低餅粕中有毒成分殘留;根據國際或國家衛生標準限量飼用含有機有毒有害成分的飼料;當其在飼糧中用量較大時,應采取喂停結合、間歇飼喂的措施以防止有毒成分在動物體內蓄積而導致中毒;同時注意合理搭配、平衡營養,如棉籽餅中賴氨酸含量和利用率低,精氨酸含量高,應注意在日糧中補充賴氨酸,或與菜籽餅粕配合使用。

1.3控製飼料中的有害生物

飼料中的有害生物是指飼料原料、半成品、成品中存在的或汙染的,可引起飼料變質並直接影響動物健康、間接影響人類健康的生物,包括黴菌、細菌、昆蟲及寄生蟲等。

控製飼料中的有害生物,配料時要嚴格控操作規程,保持廠房、機器設備、倉庫清潔、幹燥,防止病原微生物及殘留物對飼料的汙染;飼料廠不得設於畜禽場內,若二者距離較近,飼料廠應設在地勢較高,水流和盛行風向的上遊;保持飼料清潔衛生,成品飼料定期抽檢,防止病原微生物滋生;飼料廠車輛入口設有消毒池和自動噴霧消毒器,合理設計飼槽和飲水器,以防飼料和水源汙染。

2飼料添加劑的安全使用技術

趨於商業利益,許多不法企業置國家法律法規和百姓生命安全於不顧,非法使用違禁藥物,如鹽酸克倫特羅、敵百蟲、絨毛膜促性腺激素、甲基辜丸酮、雌二醇等激素類藥物,導致“飼料衛生事件”時有發生。有些飼料廠家則濫用或超量使用抗生素及銅、砷等有毒金屬元素,使畜禽產生抗藥性而失去療效,人類長期食用抗生素殘留嚴重的產品也會產生抗藥性而失去療效,嚴重影響人類健康,而且造成環境汙染。

針對這種情況,首先是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飼料添加劑安全性使用規定;加強飼料添加劑的監督檢測工作,對非法生產未經批準使用的飼料添加劑以及生產偽劣飼料添加劑行為嚴厲查處與打擊,徹底整頓當前飼料添加劑的混亂局麵;再有是加強飼料場內飼料生產的安全性控製,包括工廠管理、品質、配方設計、加工製作等,並且加強飼料添加劑使用中的安全性控製,飼料廠在將產品銷售給飼養戶時,必須在產品標簽及使用說明中明確告知產品的內容物與正確使用方法,如停藥期、更換無藥飼料事項,並應向用戶提供相應的停藥期產品。另外,應發展無毒副作用、無殘留的安全型飼料添加劑,保障人類健康,減少環境汙染。抗生素飼料添加劑的安全高效應用技術總結如下:

2.1正確選用抗生素添加劑,嚴格掌握各類抗生素的適用症。選擇對病原微生物高度敏感、抗菌作用最強或臨床療效較好、不良反應較少的抗生素。當有其它藥物能夠取得良好療效時,盡量不使用抗生素,以避免抗生素的副作用。

2.2嚴格控製使用劑量,保證使用效果,防止不良的副作用。開始用藥時劑量可稍加大,以縮短和減少抗藥性的發生。

2.3所選用的抗生素應是抗病原活性強、化學性質穩定、毒性低、安全範圍大,而無致突變、致畸變及致癌變等副作用的。

2.4合理地、定時、定量地使用抗生素添加劑。使用抗生素應遵循下列原則:不需用抗生素的就不用,例如病毒感染,使用抗生素就無效;凡用一種抗生素就能控製病情發展的就不再增用它種藥品;凡用窄譜抗生素能控製感染的就不用廣譜抗生素;掌握用藥時機和用藥期限,一般在急性期使用效果較好,有些抗生素還有用藥期限要求,否則將導致藥物在畜禽產品中殘留。

2.5嚴格使用對象。對於各類畜禽的發育階段的用藥可參照如下原則進行(張喬,1994):

(1)雞(產蛋雞):幼雛用(0~4周);中雛用(4~10周,肉種雞4~8周);大雛期(l0周齡後)一般禁用。產蛋期禁用。

(2)肉仔雞:前期用(0~4周);後期用(4周以後),但在屠宰前7d停用。有的添加劑在4周齡以後禁用。

(3)豬:哺乳期用(2月齡以內);仔豬期用(2~4月齡),但有些添加劑在此期禁用。一般在5月齡至育肥期不添加。

2.6聯合使用抗生素可增強使用效果,減弱毒性反應和延緩或減少耐藥菌株的產生。根據抗生素的作用方式和療效,可分為三類:第一類為繁殖期殺菌藥,如青黴素類、杆菌肽等;第二類為靜止期殺菌藥,如氨基糖苷類、多粘菌素(B和E等);第三類為快效抑菌藥,如四環素類、氯黴素類和紅黴素類等。第一類和第二類合用,可獲得協同作用;第二類和第三類合用,可獲得協同作用或累加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