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解讀
作者:史傑鵬
有個成語叫“感同身受”,意思就是說能以自己的感覺想到別人的感覺。這似乎有點性善論的因子。我素來不讚同性善論,不過也不讚同性惡論,而寧願折中。當然,這感覺一向羞於對人說,怕人說我首鼠兩端,沒個堅定的信仰。不過有一次看報紙,發現美國有個科研成果,說是科學家給一些罪犯的大腦進行掃描,發現這些罪犯中有許多人的大腦某部分和常人有異,或者是某種正常生理構造沒發育完全,或者其他什麼原因。這樣看來,不管怎麼樣,從生理上說,天生的惡棍未必是不存在的。
“感同身受”類似於孔子說的“恕”的概念,他自己解釋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一向被曆代大儒當作最高的道德情操。確實,從表麵上看是這樣,一個人如果能設身處地為別人考慮,那是可以避免很多爭吵甚至悲劇的。比如在公共汽車上,一個老人顫巍巍地站在有座位的你身邊,你如果能為他考慮,感同身受地想:我平時站著都難受,何況他比自己老這麼多,那痛苦更勝於己了,所以我應該把座位讓給他。又比如,統治者在給人施刑時,如果想著那刑具加在自己身上,該有怎樣的痛楚,那麼下命令時,是多少會收斂一點的。就像和孟子說話的梁惠王,他因為怕見被宰的牛發抖的樣子,幹脆想免了拿牛做祭祀。
可是我發現的是,中國還有另一類傳統,就是他知道自己的疼痛,也自然能感同身受別人的疼痛,可是他一點也不在乎,而且更用這手段來達到某種預期的目的。
我上初中的時候,有一天看到一條新聞,很讓我驚詫。說的是兩個流氓在舞廳裏發生了口角,可是他們並沒有打起來。隻是一個流氓不知從哪找到一塊磚,啪的一聲將自己的小手指拍扁了。圍觀的人見他有如此膽量和毅力,嚇得要死,紛紛散去。另一個流氓馬上也很恐懼,當場服軟求饒。這時警察來了,說他們倆在舞廳尋釁鬧事,全部抓去法辦。我當時心裏很有些不忿,想這警察也真是多管閑事,人家又沒打架,隻是將自己的手指拍扁罷了,又沒拍別人。後來看了好多香港警匪片,才慢慢有些理解,因為我所看的那些影片裏的流氓,多喜歡刺青,那也是有點痛苦的,可是為了起到威嚇作用,也隻好樂此不疲了。敢於拍扁自己的手指並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他最終的目的還是讓對方害怕,從而向他臣服。這也可以推演出另外一個道理,那就是想借此向對方顯示:我是凶殘到自己性命和身體都不在乎的,還會在乎你?
有趣的是,與其相似的情況還能在軍國大事中找到。比如越王勾踐有一次打仗,就運用了一次這種方法:他命令三百個刑徒在陣前集體自殺。如此,果然嚇得敵方心驚膽戰,心理崩潰,未戰先亂了陣腳。他則趁機指揮軍隊追擊,從而打了勝仗。
也因此,一旦我看到刺青的壯漢,就要繞道而走,因為光那刺青的痛苦我就受不了。
可是,說老實話,其實我也很有些同情這些流氓們。因為他們即使要刺青,或要空手捏火炭,那也會傷害自己,把自己的皮膚刻上花紋,僅僅為了美觀的可能比較小;而類似越王勾踐們卻不需要,他叫三百刑徒在陣前自殺,那表演固然壯觀,效果也好,卻並不需要他自己去做。
因此,所謂流氓,雖然有大小之分,本質卻實在沒什麼不同。而且,從某個角度來說,做小流氓尤為悲壯,他可能要犧牲自己,而大流氓卻能安然無恙。所以曆史學家也早就概括了,“成則為王,敗則為寇”,其實質也不過是說,“大”流氓之為王不過因為他們戰勝了“小”流氓而已。
【原載2010年12月5日《渤海早報·渤海潮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