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勞工
相對而言,美國是個年輕的國家,她卻有著世界上最古老的有組織的工會運動,這種情況似乎出人意外。早在18世紀末美國就出現了工會,直到今天依然存在。考察一下早期美國社會內的三個因素有助於解釋這種現象。第一個因素是勞動力缺乏,因此工人可以利用這一有利條件作為與資方談判的基礎。其次,19世紀初美國已經普遍實行男子選舉權製度。因此當歐洲勞工運動還在為爭取選舉權而奮鬥時,美國工人早已獲得了這一權利。(奴隸當然沒有選舉權,婦女直到1920年才贏得這項權利。居住在南方的黑人直到20世紀60年代才獲得充分的選舉權。)
最後,美國曆史上沒有封建製,而且在工人中很少有人認為自己與階級鬥爭有關。他們大多把自己看成與美國社會中的其他成員有著平等的地位,與他們享有同樣的晉升機會。
美國勞工運動的哲學基礎與其他國家大不相同。美國的勞工運動特別強調工人對就業機會的集體所有權;這種所有權被人認為是傳統產權的合乎邏輯的延伸,這本身也是一種保守觀點。美國工會把重點放在就業問題上,以便在現存的自由企業製的範圍內獲取利益。最早的美國工會具有非常具體的目標,如提高工資,減少勞動時間,改善勞動條件,以及爭取小學免費教育等。
成立於19世紀80年代的美國勞聯,在1955年以前是美國的主要勞工組織。1955年勞聯與產聯合並之後,成了美國最大的工會組織。勞聯和勞聯一產聯的領導人始終使社會主義者望塵莫及。他們都強調美國勞工運動的實用性。這些領導人力爭提高美國工人的實際生活水平,而不僅僅是爭取政治權利。在這方麵他們取得了一定的成功。
由於大多數美國工人認為自己與其他階層的美國人沒有什麼區別,也就幾乎沒有人鼓動成立一個美國的工人黨。但如果因此而認為美國勞工運動回避政治行動,那也不對。在州和地方性政治活動中,勞工運動一貫非常積極,他們支持某些候選人,爭取通過對勞工有利的法案。但在全國性的政治活動中,美國勞工運動過去一貫持謹慎態度,不輕易采取行動。在伍德羅+威爾遜總統當政期間(1913-1921),勞工運動隻在暗中支持他,後來才公開支持富蘭克林·D·羅斯福總統(1932一1945)和亨利·S·杜魯門總統(1945一1953)。到了50年代初,美國勞工運動明顯地介入到民主黨的國內政治活動之中,有時得到該黨領導人的熱情合作,有時則不太順利。
自從羅斯福當選總統以來,美國人對工人組織始終采取比較寬容的態度,以前的情況則並非如此。在1933年以前(戰爭時期除外),工會主義遇到業主方麵的有力的,有時甚至是狂暴的反對。20年代的人事管理運動,科學管理運動以及不斷增加的實際工資,為美國工人提供了另外一種選擇,這種選擇被宣傳成能有效地取代工會主義。可是1929和1940年之間的大蕭條成了促使工會發展的動力。
產業工人的發展
雖然美國的勞工運動在建國初期就出現了,由於這一運動以產業工人為主,因此發展得並不快,也不順利。1839年,製造業工人隻占整個工人隊伍的17%,到了1859年隻占32%。當時的美國基本上仍然是個農業國。這種情況直到19世紀的最後幾十年才真正改變過來。
在這個新國家裏,非熟練工人處於相對不利的地位。城市工人中有40%是服裝廠中的勞工和女裁縫工,這部分人的工資低,生活條件往往很苦。熟練工人,如工匠,手藝人和技工等的工資最高可達非熟練工的兩倍。他們一般都有自己的住宅,被人看做是各居住區裏的可靠公民。早在19世紀30年代·,木匠、印刷工、鞋匠和其他工人就開始組織起來成立熟練工人協會和慈善團體。雖然他們並不認為自己加入了工會,但他們的確采取統一行動。他們要求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並縮短工作時間。那時的工人從天亮幹到天黑,因此夏天的工作時間比冬天長得多。
隨著工廠的增多,工人隊伍裏出現了重大的變化:雇傭兒童、婦女和窮苦移民來操縱機器的情況非常普遍。19世紀20和30年代的新英格蘭,在某些工廠,特別是在紡織廠裏,16歲以下的兒童占勞動力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到了1850年,南方的奴隸總數中有5%在工廠做工。將近五分之四的奴隸直接為奴隸主幹活,其餘奴隸由主人出租給工廠老板。
工廠的發展還引起其他方麵的變化。技術和經營方式的革新促使勞工和管理人員雙方在功能上趨於專門化。再加上受雇工人數量的不斷增加,就使許多工人覺得他們對自己的經濟命運毫無發言權。他們感到與自己所做的工作在感情上日漸疏遠,因而把自己比做工業機器上的齒輪。一部分工人加入工會以改善自己的境況。
最早的全國性勞工組織名叫“勞動騎士團”。這一組織成立於南北戰爭之後的1869年,開始時在賓夕法尼亞州費城的裁縫工人中活動。騎士團成員的宗旨是把所有工人都組織起來,以爭取普遍改善他們的生活。
勞動騎士團起先是個秘密組織,成員的範圍很廣,除了靠工資為生的人以外,還包括黑人、婦女、農民和商人。它隻把“律師、銀行家、賭徒和股東”排除在外。19世紀80年代中葉,在反對美國百萬富翁傑伊·古爾德的鐵路公司而進行的一場罷工鬥爭中,騎士團獲勝,這一組織聲名大振。1886年它的會員數增加到約700,000人,包括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然而騎士團內部的不同集團之間經常發生利害衝突。它的成員缺乏視整個運動為一體的意識。1886年在反對古爾德鐵路公司的第二次罷工中騎士團失敗。到了80年代未其會員數迅速減少。
美國勞工聯盟
1881年,一位名叫賽纓爾·龔帕斯的來自荷蘭的卷煙工人與另外幾名熟練工領導人一起,成立了“美國及加拿大工會組織聯盟”,即“美國勞工聯盟”的前身。這一組織不同於勞動騎士團,它隻吸收靠工資為生的人。1886年該聯盟進行改組,並改名為“美國勞工聯盟”。龔帕斯擔任聯盟的第一任主席。
龔帕斯提出的工會戰略三點綱領成了勞聯自始至終遵循的原則。首先,他堅持爭取提高工資和改善勞動條件等實際利益,而不是去進行一場哲學意義上的階級鬥爭。其次,他為勞聯內部製定了聯邦製原則,允許每個工會享有充分的內部自由,可以根據各自的方式進行組織和活動。第三,他竭盡全力使政府失去集體談判的能力,他一手拉攏政治上的盟友,另一手設法挫敗那些反對勞工的國會議員。龔帕斯還認為在同一個時間隻應該允許一個工會去組織同一群工人。
1905年最高法院對“洛克納訴紐約案”作出裁決,使勞工運動遭受到另一次重大挫折。最高法院認為一項限製工作時間的法律是違反憲法精神的,因為這一法律限製了個人雇工簽約的權利。法院的依據是憲法第一四修正案上規定了個人具有“簽約的自由”這一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