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談判進行到尾聲接近於雙方的預期目標時,要見好就收。這是指要及時結束談判,以鞏固前邊的成果,否則再拖延下去,有可能前麵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勞無功。那麼,談判進行到何時才算結束呢。
通常,談判的結束有兩種情況:一種是談判雙方發現保持雙方各自利益和共同利益的最好辦法是分道揚鑣,最理想的談判結果是談判雙方不用達成協議就可解決問題,此時就是談判的結束;另一種是是談判雙方就共同關心的問題取得了一致意見,達成了雙方均感到滿意的協議。這兩種情況,都標誌著談判的結束。
怎樣結束談判。
在談判臨近結束之時,談判人員要掌握談判結束的時機。
靈活對待談判的截止時間。
時間影響著第一個談判。談判者都會有意無意地對自己參與的每一次談判劃定開始的時間和結束的時間,這種長長短短的時間給定,受製於談判者對每次談判的重要性的認識,難易的估計,上級的命令和授權等多種因素。在大多數談判中,重要的讓步及決定,都是在接近截止的時限時才發生。如果你的截止時間有彈性,那你就能讓對方作出進一步的讓步。
由此可知,選擇談判結束的時間,是很有指導意義的,這就要求談判者在談判中要掌握適度的原則。當談判進行到了你讓步不能再讓的時候,或者再繼續討價,對方也不會再讓步的時候,再談下去會功虧一簣的時候,一定要巧妙地結束談判。
做出承諾暗示結束談判。
談判人員對自己應該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做出承諾,就可以表明你要結束談判的意圖。要使對手確信你所表達的真實意思,減少對手的後顧之憂。談判者的姿態有時表達不明確,會使對方誤認為是進一步討價還價的又一手段。比如你說談判結束,人家認為這是一種威脅,並不是接受條件。真正的結束談判就是要對今後的承諾負責任。所以說表態要明確認真,可以說:“經研究決定,我們……”做出承諾的表示。
幫助對手撤回一項承諾。
談判人員讓其談判對手在不失麵子的情況下撤回一項承諾,對談判人員自己也是有利的。例如,談判人員可以暗示其談判對手,實際情況已經發生了變化,盡管事實並非如此;或者你可以暗示,你們是匆忙開始談判的,準備工作不夠完善,因而改變想法是合情合理的。總之你該盡力幫助你的對手。
舉個例子來說明,有一個賣T恤的個體戶標件T恤60元,它的款式和做工都還值60元,好幾位跟他討價還價都沒成功。但有一位顧客很滿意這件T恤,他決定壓價買下來。他找了個腋下針腳脫線的小毛病,說如果沒有這個毛病完全值60元,現在我願以50元成交,你願意嗎?麵對這位精明顧客說的“成交”二字,已經婉轉地讓賣主撤回原價,這位個體戶老板最終同意以50元成交。
不要因占了便宜而幸災樂禍。
卡內基曾說過,“一個真正的談判者,總是保留別人的顏麵。”然而,有些人問題因占了便宜而幸災樂禍,殊不知,這會嚴重影響你和談判對手的相互關係和以後你與對手談判的氛圍。注意讓對手不失顏麵地擺脫“最後通牒”接受條件結束談判,因為你結束的是這場談判,獲得的是談判的勝利,應該讓對方接受這種結果。
及時總結。
總結的內容包括:談判的準備工作;談判策略的選擇和運用;談判對手的情況;談判人員在談判中的作為等。
談判的結束,往往是談判雙方握手言和、共同慶賀的時候。即便如此,有關的結束談判的策略也很重要。因為它們不僅直接影響本次談判的收尾工作,也影響著以後的談判和以後談判中的所有工作。
正確處理幾種結局。
經過磋商階段的交鋒,妥協之後,雙方認為已基本達到自己的理想,便表示拍板同意,然後由雙方在協議書上簽字,握手言和,這樣整個談判便告結束。雙方在談判中那些有待審視甚至糾紛的內容,在簽署協議書的一瞬間,這些具有法律性質的條文便奏了效,雙方的行為也開始被監視,糾舉或改正,以防止對方對已簽署的協議書的違約行為。
從以往談判的實踐來看,一般說來,談判的終局階段可根據談判的結果分為假性敗局、真性敗局和和局三種。下麵分別就此作一分析:
假性敗局。
談判各方在談判過程中,經過一再討價還價後,由於種種主客觀原因,未能達成協議的暫時性談判的終止即所謂的假性敗局。它的特征是,談判從形式上看已經結束,但卻存在重新談判的可能性,即雙方之間仍存在著談判的協議區。
1、假性敗局與僵局的關係。假性敗局與僵局既有類似之處又有不同之處。談判的假性敗局與談判的僵局之間有某些類似之處,都具有暫時性質。僵局如果得到破解可以促成和局,否則會導致敗局(真性敗局)。假性敗局的原因消除之後,重新談判也可以促成和局,反之會轉化為真性敗局。但談判中的假性敗局又與僵局有明顯的不同,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僵局發生在談判的磋商階段,談判尚在進行,並未結束,假性敗局卻產生於談判的結束階段,盡管將來條件成熟,可能就同一問題重新談判,但對該次談判來說,已經結束。因此,假性敗局又不同於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