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連幾天,都心情抑鬱,心事重重的,比在胸口灌了鉛還難受。我不知道這是現實的殘酷還是注定的宿命,這些我從來都不相信的東西,現在我隻能想到它們了。
我曾今告誡過自己,我決不會在軟弱了,S.m和我已經沒有關係了,東方神起和我已經沒有關係了。但是真的沒有關係了嗎
“超越hot”,坐在電腦前,我的眼睛裏竟又流出淚來。
對,超越HOT,我們幾個還有一件事沒有完成。
HOT的五連冠。
我們曾經立誓的諾言。
所以,現在你們手上應該已經有了這份信,和這張母帶。
十二首歌曲,含著我對青春的記憶,含著我對當年夢想的執著。
曲子分為英文和韓文兩個版本,詞曲都是我寫的。
本來是打算留給逸飛和我出道用的,但是我還是決定給你們。
雖然已經不再這支隊伍了,可我覺得,我有必要為我的青春,為我的兄弟在做點什麼!在我已經決定離開S.m的最後一段日子,為我曾經的夢想付出點什麼。
而這也是我和小K一起商量後做出的決定,但是也請允許我們稍微自私一下。
《loveintheice》就給我們吧。
我和小k馬上就要出專輯了,這首歌是近期寫的,兩個人都很喜歡。
因此,別小氣哦。
最後,還請你們把這份信也轉交給李秀滿老師和俞勇振老師,請你們告訴她。
如果他願意,這張專輯十六首曲子,我願意分文不取把版權全部免費想讓。但是在這過程中,有幾點請你們明確告訴他。
1、專輯的利益分成,請務必達在你們的利益上到六四分成。這張專輯,他S.m沒有出過一份力,是我用我的青春換來的,是我這個隊長最後對這個隊伍表達的最後一點心意。我不容允許,我的犧牲換來的是養肥那些腸肥腦滿的股東。
2、專輯務必製作精良,幾首主打歌,務必要拍攝MV。隻有這樣才能把這張專輯做的利益更大化。
3.也是最後一點。別打著想和我打官司的想法。請你明確的告訴她,這幾首曲子我在回到公司前就創作完畢了,我拍過照,做過存檔。不屬於在公司任職期間創作的歌曲,因此我有權處理這些曲子。
作為一個考了四年司法考試的人,作為我父親的兒子。
我很清楚怎麼做可以不讓人抓住把柄。
當然,如果她不願意,嗬嗬,如果不願意的話,就請你們找我吧。
我別的不認識,但是我父親同僚中的成名律師朋友並不在少數。有好幾個現在都打了電話親自來關照了我。
其中就包括李漢國前輩,韓國三大名律師。
隻要有足夠的利益,在配合社會輿論,嗬嗬,S.m公司會怎麼樣?
在我看來,我們贏麵至少占八成,媒體在這時候,就是我們最大的利器。
S.m的管理層如果是傻子,那就來吧。
我會讓他知道我這個當年被他拋棄的孩子,從我父親,從這個社會,從軍隊裏學到了多少可以對付這個公司東西。
以牙還牙,以血還血,人若犯我,我必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