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則寓言故事談起
從前,一個懶人有一大甕米。
一天,他盤算道:
“我將賣掉這些米,並買來盡可能多的小雞。這些雞長大後會下很多蛋。然後我把雞和蛋賣了,再買來許多豬。當這些豬長大的時候,便會生許多小豬。那時我再把它們賣了,買回一些水牛。有了水牛,就會有許多小水牛。如果我把它們賣了,我就有錢買一塊地。有了地,便可以種稻米、甘蔗和穀物。有了收成,我還可以買更多的地。再經營幾年,我就能夠蓋上一幢漂亮的房子。”
“當我蓋好房子,我將娶一個世上最美的女人做妻子。”
“那時,我是多麼地富有,多麼地幸福啊!”
懶人興奮得手舞足蹈,不小心踢破了甕,米傾落在肮髒的地麵上。此時,鄰居的一大群雞蜂擁而來,把地上的米啄食精光。小雞、豬、土地、房子和美麗的女人,一切的一切全都成了泡影。留給這個懶人的隻是一隻破了的甕。
盡管懶人的結局是可悲的,但他的演繹術卻頗值稱道。
下麵我們研究一下懶人是怎樣進行一連串推理的。
首先,他從一甕米開始,提出命題:“如果有米,那麼可以賣掉米,買來盡可能多的小雞”。簡記為:“若有米,則有雞”。這實際上是關於“有米”者的一個命題,不論這有米者是誰。所以是個大前提。
懶人的第二個命題是:“我有一甕米”,這是小前提。如果上述兩個前提為真,那麼推出的結論一定不假。用P代表“有米”,Q代表“有雞”,於是有:
【大前提】P→Q,若有米,則有雞。
【小前提】P,我有一甕米。
【結論】Q,那麼我有盡可能多的雞。
懶人接下去的推理是:
【大前提】若有雞,則有蛋。
【小前提】我有雞。
【結論】我有蛋。(我的雞會生蛋)
【大前提】若有雞和蛋,則有豬。
【小前提】我有雞和蛋。
【結論】我有盡可能多的豬。
…………
以上這些都是演繹推理的簡單例子。這種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結論三部分組成的演繹推理方法,稱為“三段論”。在三段論法中,如果我們承認P→Q是真實的,而由此推得的邏輯上的合理結論,可以寫成:
P→Q
若P、Q是經驗命題,那麼複合命題P→Q真實與否就不得而知。若要說明不成立,隻需舉出一個反例就夠了。例如“凡是雞都會下蛋”,“若有雞和蛋,則有豬”,這些經驗命題都未必是成立的。這正是懶人悲劇之所在。而懶人的演繹推理方法,卻是無可指責的。
若P、Q是分析命題,例如P是“乘法交換律m·n=n·m”,Q“5·3=3·5”,對於規定的“數”和“乘法”,要麼兩者都成立,要麼兩者都不成立。如果我們同意前一個命題,我們也就必須同意後一個命題。複合命題P→Q在這種意義下被認為是真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