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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眾人對鬥雞眼的崇拜,這家夥不過是不屑的搖了搖頭,一副裝B犯十足的模樣道:“高手,從來都是寂寞的!”
整個酒吧本來就這麼大一點地兒,興興負責這龍隱路的人馬也就二十幾號人吧!這鬥雞眼打敗那些混混,一個人就滅了一群手持凶器的家夥;瞬間,就傳開了。一個個古惑仔們,把這原來名不經轉,不起眼的小子當成偶像。
都說這小隱隱於林、大隱隱於市,他們覺得那名不經轉的鬥雞眼,一定是一個隱藏的高手。而後者,也絲毫無傀的享受著這份榮譽。孰不知,這一切可是明正諾做的,跟他屁關係都沒有一點點瓜葛。
當然了,我們的明正諾童鞋也不會去揭穿,不就是打敗了五六個小混混嗎?也就在這鳥不拉屎,屁大點的龍隱路,那些下層的馬仔之中能威風威風了。那種真正牛的人,還是那些一梭子,扛著槍亂掃的黑社會!
但事與願違,這事兒最後捅出了大婁子來;倒不是那些小混混的背景後台,有多麼多麼的硬。而是,這鬥雞眼一人單挑五六個人的事情,傳到了這疤子的耳朵中。
當即,這廝隻說了,後天晚上去地下賭場找他,有任務要交給鬥雞眼。順便,也讓明正諾去幫忙;看他表情的嚴肅模樣,看來不是什麼小事情。
當然,明正諾沒放到心上,他現在隻是一個馬仔;人家是老大,要做什麼事情,傷腦筋的就是他們。至於討論出結果了,傷腦筋透頂夠了,剩下的打打殺殺,就需要他們這些馬仔來完成了。估計,應該是砍人、鬧事什麼的吧!
現在,明正諾最傷腦筋的是,明天可就是周末了!他跟趙馨怡約好的,每個周末,他們這對小情侶,都要見麵的。雖然上一次,好不容易把趙馨怡追回來了,但是,明正諾以前在楓林高校的時候,兩人就單獨出去玩過,那一次可把明正諾給整死了。以至於,心中都落下一種“趙馨怡恐懼症”了。
但是,不管怎麼樣,答應了趙馨怡的事情;而且,明正諾也清楚的明白,自己確實喜歡她。既然勇敢的去愛了,那做什麼事情,就無怨無悔,他決定去見麵!
第二天一早,明正諾便準備好了一身幹淨的衣服,還是那種很正規的休閑裝。畢竟,這趙馨怡是一個大富人家的女兒,怎麼說作為她的男朋友,自己還是要很注意形象的不是。尤其是以前,那副吊兒郎當模樣,跟她站一起的話,絕對是非常不匹配的。
按照約定,明正諾來到了他們當初說好的,銀座廣場見麵。當然了,明正諾童鞋肯定是最早到的,那大小姐不用打車,不用走路;專車會一直送到這裏來。可憐的明正諾,摩托車沒有買,隻能是坐公交,然後走過來了。
站在原地,傻兮兮的等了大半天之後,一輛加長型的紅旗車開了過來。那司機穿著光鮮,大步的走下來,然後恭敬的走到車後座去,打開了明正諾。恭恭敬敬的,把千金大小姐,趙馨怡童鞋給迎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