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夜審殺人鬼(1 / 2)

李梅問我把張彪抓住後怎麼辦時,我得意洋洋地說:陰界的刑事實體法、程序法都是借鑒我們陽界的實體法、程序法,隻是將實體法和程序法合二為一。陰界設有一個鬼事偵緝處,類似於我們的偵緝局,專門的偵緝鬼怪違法犯罪;設有一個鬼事稽查處,類似於我們的檢察院,鬼事偵緝處查清事實後,將案子移送給鬼事稽查處,由鬼事稽查處代表陰界提起訴訟;陰界還設有一個鬼事審判處,專門審判鬼事稽查處提起訴訟的案子。你一定在、影視中看到過判官吧,他就是鬼事審判處的首席審判長,生前必須在陽界任過縣級以上法院院長。現在,我要將張彪審問清楚後,移交給鬼事偵緝處。

一連串的專業術語,讓李梅和張校長如同見到了國家級大師,他們怯生生地問:能夠讓我看一下審訊嗎?

《大陰國鬼事懲處法》要求,審訊鬼怪必須要兩個端公、道士、僧人或兩個鬼或一人一鬼參與,否則鬼魂的口供在鬼事審判處審判時將作為非法證據排除。我正愁找不到幫手,滿口答應了李梅和張校長的要求,特別是要讓李梅體煉一下給師傅打下手的感覺。

張彪殺人被我抓了現行,現場是最好的審訊場所,必須趁其沒有回過神來的時候開展審訊,一舉打掉其囂張氣焰,拿下其口供。我就在偏房布置了審訊室,用書桌當審訊桌,由我主審、記錄,李梅照相,張校長作見證人。偵緝隊員的相機是照不出鬼魂的,我在警校讀書時反複研究,將“天眼液”塗在鏡頭上,居然能夠清晰地找出鬼魂。我立即在相機的鏡頭上塗了“天眼液”,讓李梅負責照相,張校長做見證人、人民陪審員。

準備就緒後,我將張彪、王元芬、羅娟、張雪召到審訊桌前,張彪在我右手邊站立,王元芬、羅娟、張雪在我左手邊站立。雖然我們陽界的《刑事訴訟法》要求單獨詢問受害人、證人,更不允許將犯罪嫌疑人、受害人放在一起審問,但這符合照端公審鬼和《鬼事懲處法》當堂對質的規定,相當於陽界《刑事訴訟法》法庭質證這一程序。

我坐上審訊椅,掏出隨身攜帶的端公驚堂木,它雖然隻有巴掌大一塊,卻是師傅用收服的一百一十一支厲鬼的大腿骨切片疊加煉製而成的,其拍擊聲能夠穿透鬼體,直抵鬼怪心髒,讓其心髒發顫,一般的鬼怪聽說驚堂木雙腿都要發軟,很少有不如實招供的。我“啪”地將驚堂木拍在審訊桌上,一道符光閃起,張彪、張雪、羅娟、王元芬驚得渾身一抖,齊刷刷跪倒在地板上。

我威嚴地大喝一聲:“鍾馗堂”端公奉命審訊你等,何方鬼魂,速報身世。

我把驚堂木指向王元芬、羅娟、張雪:現在是民主社會,你們三人不用下跪,站起來講話。

王元芬、羅娟、張雪先後講了自己的身世和張彪掐殺她們、役使她們做老婆的過程,與公安機關先前工作發現的情況非常吻合,還一致控訴張彪殺人、強奸、限製鬼身自由等罪惡,要求將其打下十八層地獄,永世不得超生。

我將王元芬、羅娟、張雪的筆錄做好後,把驚堂木一拍,右手食指指向張彪:你講——!

我這食指並不是情緒激動而伸出去得,也不是刑訊逼供而伸出去的,而是帶有震懾張彪的符咒。張彪本來就被我的捆鬼繩、驚堂木嚇得不輕了,在被我食指發出的符咒鎮住後,立即戰戰兢兢地回答:小人張彪,荒溪人氏,同治三年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