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講究“機緣巧合”
情感
在人的一生中,任何一個階段都具備談戀愛的基本條件。不過,戀愛是兩個人的事情,如果沒有相遇,無論如何也不會有下文發生。
現代人的工作異常繁忙,而居住環境也比較閉塞。雖然高樓林立,但鄰裏之間卻極少往來。結果,便使我們結識異性的機會少得可憐。那麼,我們該怎麼辦呢?
有研究人員曾對情侶們的相識場所進行調查,結果發現,排名靠前的幾個場所分別為“職場或與工作相關的場所”、“學校”、“打工場所”等。
此外,美國心理學家博薩德曾對5000對已訂婚情侶進行調查,結果發現,其中兩地分離的情侶最終結婚的比例很低。由此可見,戀愛感情和距離也是成正比的。
雖說距離近容易產生戀情,但是由於環境所限,有的朋友身邊異性很少,根本就沒發展戀情的機會。另外,想通過旅行遇到一見鍾情的戀人吧,又可遇而不可求。那該怎麼辦呢?對於這樣的朋友,還是通過“朋友介紹”、“參加聚會”等方式、再加上自己的努力尋找戀人比較現實。
在朋友介紹、聚會、相親等容易產生戀情的場合,給對方的“第一印象”至關重要。兩個人初次見麵,在短短的幾秒鍾(1~6秒)內就會彼此留下“印象”,再經過反複注視幾次,才會形成比較確定的“第一印象”,而“第一印象”會在人的腦海中保存相當長的時間。
據研究,在形成確定的第一印象之前,女性平均要注視對方22.5次,而男性隻需要注視對方12.8次。由此可見,男性形成印象更快,而女性還需要反複確認幾次。此外,當女性長時間注視一個異性對象時,多半有不喜歡或批評的傾向。有時,已經和喜歡的異性接觸過幾次,但總得不到對方的答複,對方甚至連約會的機會都不給,這很有可能是因為自己給對方的第一印象不好。印象中包括發型、體型、姿勢、說話方式、語氣語調、表情等,是一個綜合性的評價。
摘自《汕頭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