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美]蘭斯?阿姆斯特朗
“你活的每一天,都應把它當作是你的最後一天去度過。”這句俗語確實是個不錯的忠告,但它並不奏效。就拿我來說吧,我曾經嚐試
過,而我的體會是:如果我隻是追求快樂,僅為跟前而活著,那我將是一個差勁的丈夫和父親,一個永遠幼稚無能的庸俗之輩。是癌症使我認識到這一點。我懂得了,如同無法實現的願望和意外的驚喜一樣,遭受痛苦對於美好的人生同樣是必要的。
在患癌症之前,無論我設想幸福是什麼,但很快都會厭倦,或認為它是想當然的,或幹脆丟到一邊。一個公文包,一輛高級小轎車,一個咖啡機,這些東西對我來說很重要。就連我的頭發,對我而言同樣也是重要的。可是後來我失去了它們,包括我的頭發在25歲的時候,我被診斷為晚期睾丸癌,病灶已經轉移到了肺髒和大腦。我賣掉汽車,辭掉作為一名世界級自行車賽手的職業,耗費廣大量錢財,幾乎到了垂死掙紮、苟延殘喘的地步。
在病情稍有緩解的時候,我就想,幸福應該意味著放縱自己。由於不知道自己還剩多少時間,我可不想再受罪了。我已經遭受了幾個月的痛苦——內心的恐懼不安,在我皮膚上留下了像是胎記的高強度化療印記,還有切除掉兩個腫瘤的外科手術。那個時候對我來說,幸福就是神誌清醒起來。
我吃墨西哥食品,打高爾夫球,躺在沙發上歇息。追求幸福,意味著去我最喜歡的餐館,買一盤辣椒肉餡玉米餅卷,蘸著酸醬細細品味。
有兩件事改變了我。第一件發生在一天晚上吃飯的時候,我妻子克裏斯汀放下叉子,說道:“你得決定一些事情啊,在你的餘生歲月裏,你就隻想打打高爾夫球、喝喝蜂蜜、吃吃墨西哥食品,做個無用之人嗎?即使這樣,我也仍然愛著你。但我必須知道,因為果真如此的話,我得去找個工作。在你打高爾夫球的時候,我可不能隻是坐在家裏。”
我凝視著她。
“我煩透了。”她說。
我突然醒悟到,其實我也厭煩。厭煩無聊,漫無目標。我認識到,責任心、例行的事務、早晨刮臉的習慣、有份工作去做、有個妻子去愛,這些才是把我的日子連在一起,並體現度過有限生命的有價值的事情。
沒幾天我就重又騎上了我的自行車。有生以來第一次。我是在用真正的氣力和耐力、懷著明確的目標來騎車。
第二件使我發生轉變的事情,是伴隨我兒子盧克的出生而來的。
我是在沒有父親的情況下長大的,在我幾乎還不會走路的時候,他就離我而去了。因此我發誓,如果我有個孩子,我一定在每個方麵都陪伴他,完全徹底地陪伴他。
由於患有癌症,想要個孩子顯然並非易事。我將我的精液進行了冷凍,克裏斯汀不得不做手術,盧克是通過人工授精才懷上的。
他發育正常,但在出生時克裏斯汀遇到了難產。嬰兒出現危機,醫生不得不動用器械接生。他體形瘦小,渾身發青,不會啼哭,肺裏沒有空氣。因此,他們急忙把他從克裏斯汀身邊抱走,跑進一間側室,給他放上一個麵罩,往他肺裏打氣。
我記得我隻是束手無策地站在那裏,克裏斯汀望著我,問:“怎麼了?出了什麼事?”我未做任何回答。我隻能看著醫生們工作,而自己卻愛莫能助。我經曆了許多可怕的事情,但這件事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
醫務人員心急火燎地進進出出於那個房間。而我在想,哭啊,請你哭啊!
我驚恐得呆若木雞。在那個時候,隻要能聽見他哭,讓我做什麼事情我都願意。
然後我看見他們拿掉那個麵罩,他張開嘴,皺起眉,發出一聲響亮有力的哭聲——“哇!”
生命在於頑強拚搏,隻有頑強拚搏了才有生命的延續,才會品嚐到人生的幸福和歡樂。順境也好,逆境也好,人生就是一切對種種困難的無盡無休的鬥爭,一場以寡敵眾的鬥爭。在這個世界上,盡如人意的事是不多的。咱們既然活著做人,就隻能遷就咱們所處的實際環境,凡事忍耐些。
聽上去,那就像是生命的呐喊。我本來想讓他見識見識,但他剛剛讓我長了見識——生命是與頑強連在一起的,隻有拚搏才能延續。
是癌症成全了我:經曆了恐懼和痛苦,使我變成了一個更加具有同情心、更加明白事理的男人、丈夫和父親,因此也成為一個更加充滿
生機的人。
我想起我們最初把盧克接回家後的許多個夜晚。我有時把他從童床上抱出來,抱回床上同我呆在一起,我常常把他放在我的胸膛上。
他的每一聲啼哭都令我快樂不已。他常常向後仰著頭,下巴顫抖,兩手在空中亂抓亂撓,大聲號啕。我總是對他說:“對,就是這樣。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