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佚名
人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如果正好遇到了“非他不嫁”、“非她不娶”的那個人,真是太幸運了。不過,可惜這種幸運並非人人擁有,於是就得在幾個候選人中選擇。有得選擇,其實也是蠻幸運的。
選擇總是選其優點。看看報紙上滿眼的招工廣告:“學曆大專以上,年齡35以下,英語六級以上,懂計算機……”提的都是優點。
再看看滿眼的征婚啟事:“學曆本科以上,身高1.75米以上,有事業心,有責任感,重感情……”提的也都是優點。
記得幾年前有個人在報紙上登出征婚廣告聲稱,要找的女子除了富有才情、楚楚動人以外,還有個條件必須是隻有一條腿的。人家就認為他是有病的。
我的青春洋溢的侄女正在三個年輕人中選擇。他們四個從少男少女時代開始就情誼相投,可現在到了她必須做出決定的年齡了。她帶著甜蜜的痛苦對我說,這一個,事業心很強,將來可能最有前途,但他太不顧及別人的心情;那一個,與他一起最輕鬆快樂,可染有懶散,做事計劃不夠周密;還有一個,他健美瀟灑的風度夠酷,讓所有女孩子喜歡,他什麼都好,隻是用情不專,缺乏安全感。她說,要是他們三個能合成一個,那該是多麼理想的愛人啊。
喜歡一個人,不論優點再多,如果不能接受他的缺點(哪怕僅一個),那兩個人的生活是不可能和諧的。
我把我一個女友的很管用的經驗告訴侄女。女友自身條件非常好,當終於明白找不來十全十美的男人時,她采取的方式是——選擇缺點。“既然每個人都有缺點,我就選擇一種最能接受的缺點。”果然,她的婚姻美滿而穩固。她真聰明。
招聘人才倒真是應該選擇優點的,因為招聘人才可以招聘很多個,你可以取每個人的優點相加,把企業搞得紅紅火火;選擇配偶則以選擇缺點為明智,因為你隻能選擇一個,一旦選定,你又必得接受他的全部,包括缺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