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案發現場(1 / 2)

假設一個人受到巨大的驚嚇,那麼他的口述,就顯得蒼白無力。

失去一條寶貴的線索,王勳很無奈,看到二候子到現在還是戰戰兢兢,樣子確實有點可憐,於是,就吩咐老屯長賞了他幾個銅子,打發他走了。

片刻,王勳命令所有人原地待命,獨自一人走向屍體的位置。

屍體已經被村民蓋上了蘆葦,這就說明除了死者與凶手以外,還有其他的村民到過此地。

王勳並沒有立刻去掀開蘆葦,眼中的精芒掃視四周,雜草上的血跡,很可能是死者跟凶手打鬥時留下來的,可惜的是沒有科學化驗,這也些證明不了什麼問題。

王勳仔細觀察了一圈,他沒有找到任何的可疑物件,看來凶手相當的狡猾,並有充分的作案時間。

凶手殺人的動機有很多,無非是為功,為名,為情,為利。

有的人因為一時衝動,憤怒提刀;有的人因為一句話,或者一斤鹽,甚至是一粒米,從而大打出手。

有的人因為心愛的女人舉起了尖刀,也有的人因為舊仇新恨,將對方狠狠推向死亡的邊緣。

這些人都不是真正的人,是私欲的放縱,也是一種變態性格的極端,他們頑固不化,愚蠢到底,結局必將付出最慘痛的代價。

人,本就該和平共處,放開胸懷,看淡仇恨,忘記功名,學會放棄,那樣,人類就不可能出現這些滅絕人性的凶殘的劊子手。

這次案件的死者是兩名男性,主觀上判斷,就可以排除情殺與自相殘殺的可能,因為這兩種情況都與事實極其的不吻合。

情殺,不可能同時的出現兩名女性或男性的死者。

自相殘殺,道理很簡單,死者不可能失去頭顱。

王勳舉目遠眺,‘鬼子林’的東麵是山丘,向西步行二十米左右有一條內河,北麵是樹林,南邊就是老屯長他們所處的方位。

邊上全是草地,人蓄走動留下來的痕跡將會非常顯眼,可是,王勳發現除了南邊的雜草東倒西歪之外,其他各方並沒有明顯的有人走動的蹤跡,因此,初步判斷,死者與凶手就是從南方闖進來的。

但這裏還存在著一種極端,那就是殺人拋屍,現場的情景可能是凶手製造出來的一種假象。

再作一個假設,有一個武功強人,然後,將兩個死者引誘到這裏,再以摧枯拉朽的態勢將其殺害,取其頭顱,再製造出眼前的這種假象,對於這個念頭,王勳沉默許久。

經過現場實地勘察,王勳認為:一無所獲。

王勳輕輕歎了一口氣,現在,他隻希望能再死者的身上發現一些蛛絲馬跡,此刻,他沒有猶豫,一手掀開死者身上的蘆葦。

頓時蒼蠅滿天飛,兩具蜷曲的無頭屍赫然在目,脖頸下方一攤死血。

第一感知,殺人拋屍這種假設可以排除,死者身下的血可以說明問題,也就是說,死者就在此地斃命。

兩個死者都穿著普通的衣布,腳上穿著鬆緊布鞋。

一般來說,鬆緊布鞋是家常婦女之物,男人穿用少之又少,由此可見,死者很可能是伶人,也就是古代的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