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 會賺也要會花,掌握消費的學問(2)(1 / 3)

適度提前消費,“花明天的錢圓今天的夢”可以促進和拉動經濟發展的。但“有一塊錢就花兩塊”的消費方式是不可取的。提前消費要有度,底線就是不能超出償還能力。如果今天就把明天的錢全花了,明天就得花後天的,除非拿出停止“一天”的消費,否則就有永遠還不完的賬。

消費的基本原則應該量入為出、量力而行,有多大的消費能力,就享受相應程度上的生活。過度透支的消費方式一定要杜絕,這樣,我們才會遠離“負人”,接近富人。

積極消費不是鋪張浪費,學會合理花費

掙錢為了什麼?當然是為了花出去,滿足自己的各種需求。掙到了錢,我們的欲望才能不同程度地實現,娶個漂亮媳婦或找個如意郎君,住個寬敞房子,買個高級跑車,培養個寶貝孩子,每一樣都需要花錢。有了必備的資本,我們才可能更好地提高自己的生活質量,我們不能否認生活質量和金錢的關係,盡管不一定成正比,但肯定也不成反比。

經濟學理論告訴我們,消費是生產的直接動力。消費支出可以給人們提供就業機會和收入,這些工作收入又促使人們再次消費,人們的消費再支出又可以創造新的就業機會和收入。這樣,就形成經濟的良性循環。可以說,消費既讓我們提前享受美好生活,又能刺激經濟快速發展。

花錢——掙錢——花錢,這是個螺旋式上升的過程。首先花錢,使自己有了掙錢的本領,然後再把掙到的錢,適當地花出去。理財,從某一方麵來說,就是掙錢花錢的樂趣。

我們每個人都需要一些娛樂,例如外出度假、和朋友一起聚餐、參加一些娛樂活動等。這些東西對每個人來說都是相當重要的。因為我們並不提倡將人當作賺錢機器,賺錢不是生活的唯一內容。學會如何消費也不是一件壞事,它可以實現我們的生活目標,比如為家庭的幸福提供保障。但是,積極消費並不等於鋪張浪費。錢要花,更要花得明明白白。

一位僑胞回國辦事,在一家五星級酒店宴請親朋,花費不菲。然而離席的時候,這位僑胞卻讓服務員把吃剩的飯菜打包帶走。親朋好友大為不解地問:“你那麼有錢,還在乎這點飯菜?”這位僑胞坦然地說:“花錢吃得好一些,這是消費,把吃剩下的飯菜扔掉是浪費。可以消費,但不能浪費。”

浪費是超出了人們生產和生活的正常物質消耗,也超出了現有的承受能力,是與正常消費截然不同的概念。很多人錯誤地認為拉動內需、積極消費就是鼓勵大家多花錢,猛花錢,於是,出現了一些畸形消費現象。比如,淘汰型消費:棄舊圖新、攀比優越,換車、買房、搞裝修,不惜花錢升級換代;奢侈型消費:貪吃喝、圖享受;豪華型消費:搞慶典、剪彩追求規格講氣派,大手大腳比排場,一擲千金也不在乎,大手筆的形象工程。消費跑偏了方向,誤入歧途,貽害無窮。

泰森曾有幾億美元的身家,在鼎盛時期所積累的財富,是一個普通美國人需要工作7600年才能擁有的。但他最後卻因為2700萬美元的債務不得不申請破產。

按照泰森的說法,經紀人唐·金騙走了他總收入的1/3;第二任妻子莫尼卡為了離婚的贍養費幾乎把自己榨幹;那些和自己各種官司有關的人,包括律師和受害人,都從他身上撈足了油水。但人們普遍認為,歸根結底,奢華糜爛、揮霍無度的生活,平時出手太過闊綽,才是他迅速破產的重要原因。

有一次,在拉斯維加斯愷撒宮酒店的豪華商場,泰森帶著一群“朋友”前來購物,老板一看財神來了,索性關門“清場”,專門招待泰森一行人。結果,他們挑了價值50萬美元的貴重物品,泰森全部代為“埋單”。

泰森在一年時間裏光手機費就花了超過23萬美元,辦生日宴會則花了41萬美元。他想到英國去花100萬英鎊買一輛F1賽車,後來明白F1賽車不能開到街道上,隻能在賽場跑道裏開才作罷。最後,他把這100萬英鎊變成了一隻鑽石金表,才戴了幾天,就隨手送給了自己的保鏢。

雖然從1998年起,泰森已經承擔了巨大的債務壓力,但習慣於信用消費的他還是在2002年12月選購了一條價值173706美元、鑲有80克拉鑽石的金鏈。2002年6月,他負債8100美金用於照料他的老虎,65000美金保養他的豪華轎車。

實際上,泰森在1991年以後淨收入不斷減少,但是他並沒有因此而改變鋪張浪費的習慣,大量的、名目繁多的債務使得泰森資不抵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