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管理
藥品是用於防病治病的,質量的優劣直接關係到人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的安危。因此,藥品生產的質量管理有著特殊的重要意義。
三十多年來,化學製藥工業管理部門和企業對幹部和職工不斷開展“質量第一”的教育,提高對搞好藥品質量重要性的認識。同時,采取一係列措施,加強對藥品質量的嚴格管理。因而,使產品質量不斷提高,並湧現了不少優質名牌產品。如硫酸鏈黴素質量,達到世界先進水平。大同製藥廠和赤峰製藥廠生產出口的紅馬牌麻黃素,上海第三製藥廠生產出口的四環素鹽酸鹽等,在國際市場上享有較高的信譽,四環素鹽酸鹽被譽為“中國黃”。
加強質量管理
五十年代初期,化學製藥工業基礎十分薄弱,生產裝備簡陋,管理機構和管理製度還很不健全,藥品的質量事故時有發生。一九五三年開始學習蘇聯醫藥管理經驗,首先在國營和公私合營的化學製藥工業企業中開始製訂藥品生產技術及質量管理製度,建立了質量檢查機構,加強了藥品質量的檢查和監督工作。東北製藥總廠、山東新華製藥廠和上海的國營、公私合營藥廠,都建立了質量檢查科。
一九五五年九月,輕工業部醫藥管理局要求所屬藥廠健全生產技術及質量管理製度,全麵製定生產操作規程。各製藥廠以車間班組為重點,建立和整頓了崗位原始記錄、崗位操作法和設備安全操作法,並對主要崗位的操作人員進行技術教育和考核,按照工人的技術等級製定了應知應會的要求。上海各藥廠還建立健全了產品質量標準和檢驗操作規程等基層質量管理製度。山東新華製藥廠建立了技術研究會。
五十年代初期建立的質量管理規章製度,對以後加強質量管理工作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由於當時技術管理經驗不足,再加上質量管理製度不夠完善,在企業中仍然存在質量問題。為此,一九五六年五月輕工業部醫藥局在北京召開了第一次技術檢查工作會議,副局長龍在雲作了《加強技術檢查監督,保證產品質量》的報告。出席會議的36個藥廠聯合提出倡議:禁止不合格產品出廠;保證出廠產品中不雜有異物;檢驗上不發生“漏檢”、“錯檢”;包裝上消滅標簽“錯貼”、“漏貼”和產品“錯裝”、“漏裝”。各製藥廠按照會議提出的要求,發動職工獻計獻策,解決質量問題。一九五六年,山東新華製藥廠對72項質量問題集中力量協同攻關,用了九個月的時間,有80%的質量關鍵被攻克了,如解決了斯銻黑克及葡萄糖注射液的質量問題。一九五六年七月,化工部在上海召開了全國針劑、片劑、安瓿玻璃生產技術交流會,對針劑的澄明度及片劑的崩解度統一了標準與檢驗方法,並製訂了針劑用的原料規格標準。這次會議對提高藥品質量起了重要作用。
五十年代的質量管理工作,主要是建立製度,作好質量管理的基礎工作,如嚴格出廠藥品的檢驗,製訂原料、輔助材料、中間體檢驗標準等。當時一些主要藥廠已開始建立出廠產品的留樣考察製度,並規定了出廠產品的負責期限。
一九六一年一月,化工部頒發了《製藥廠清潔衛生管理辦法》(草案),要求醫藥工業企業做到“二化、四潔、四無”,保證產品質量。一九六二年三月,化工部製訂頒發了《藥品質量管理暫行條例》,要求全國藥廠貫徹“質量第一”的方針。一九六四年八月,中央批準了試辦醫藥工業“托拉斯”,劉少奇批示,“私自生產和銷售有害人民健康的藥品者及其上級支持人要負刑事上的責任”。
中國醫藥工業公司成立後,於一九六五年一月組織了11個藥品質量檢查團共116人在全國製藥工業係統進行了為期三個月的質量大檢查。各藥廠針對存在的質量問題,通過革新工藝、改造設備、搞好衛生等措施,提高了產品質量。同時,學習推廣了上海黃河製藥廠“四消滅、一保證”的質量管理經驗。由於注意了在生產過程中工藝操作的變化對成品質量的影響,各廠嚴格了修改操作規程的審批手續,嚴格了原材料、包裝材料、輔料的質量檢查,使質量管理工作深入到生產過程之中。同時,在生產操作過程中,大多數企業都進一步加強了在五十年代建立的群眾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的“自檢”、“互檢”和“層檢”的“三檢製度,”確保藥品質量。
一九六四年中國醫藥工業公司成立之後,在加強質量管理方麵主要是采取了以下措施。
第一,加強宣傳教育,進一步樹立質量第一的思想,明確製藥生產必須把質量放在第一位。
第二,健全質量管理機構,充實質量檢查人員。公司成立後,即成立質量監督處,各分公司成立質量科,並規定藥廠檢查人員有直接向各級領導反映質量問題的權利。
第三,建立三個製度,即全國每年進行一次質量大檢查,各級黨委每季召開一次質量會議,全國醫藥工業係統每星期五為質量活動日,使質量管理製度化,並及時檢查製度執行情況。
第四,主要原料藥品開展同品種質量評比,製訂了高於藥典標準的優級品標準,並逐步成為行業創優的質量標準。對原料、中間體、包裝材料、標簽、說明書等也都建立了檢查製度。
通過采取以上各項加強質量管理的措施,藥品質量有了明顯提高。一九六五年進行全國質量大檢查時,檢查了2015種可比產品的質量,與一九六四年相比,穩定提高的占97%。由於質量問題而退貨的損失也大幅度下降。上海黃河製藥廠等31個企業作到了“四消滅、一保證”,達到了不合格產品不出廠的要求。
十年動亂時期,打亂了藥品生產的正常秩序,長期建立起來的質量管理製度受到了批判,許多企業的質量管理部門被撤銷,專職質量檢查人員被下放勞動,質量管理陷於混亂。不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產品質量失去了保證,質量事故時有發生。據上海市醫藥工業公司統計,一九七六年60種主要原料藥的優級品率有一半低於曆史最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