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的出版業(1 / 3)

新中國的出版業

在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誕生前後,中國共產黨和中央人民政府就適時地為出版工作做出了一係列重大決策,采取了有力措施,在較短時期內,對舊中國落後的出版業進行了清理、整頓和改造,並創建了一批全民所有製的出版機構,從而為中國社會主義出版事業的建立和成長,開辟了光明的前景。

新中國的出版事業,是以解放區的革命出版事業和國民黨政府統治區的進步出版業為基本力量而建立起來的。

一九三七年在中共中央所在地延安建立的新華書店,隨著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的發展,各革命根據地和解放區不斷延伸擴大,其發行網點也不斷增加。到一九四九年九月新中國成立前夕,新華書店在各地的分支店已有735處,印刷廠29處,職工8132人。從一九四○年到一九四九年八月,據不完全統計,這期間解放區出版的書籍總計約有5300種,發行4474萬冊。

從三十年代起,在中國共產黨地下組織的指導下,國民黨政府統治區內一批進步人士主持的出版機構,同國民黨當局進行了迂回的艱苦的鬥爭,用各種方式出版發行了許多進步書刊和文化知識讀物,啟發廣大讀者特別是青年走向革命和進步的道路。一九三二年後相繼成立的生活書店、讀書出版社和新知書店等,在這方麵尤其發揮了顯著作用。從一九三九年起,這三家出版機構曾多次輸送人員到延安以及山西、蘇北、東北、山東等抗日根據地和解放區,從事出版發行工作,他們中的許多人後來都成為革命出版事業的骨幹力量。為了集中力量迎接新的任務,這三家書店於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合並為“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至一九四九年九月新中國成立前夕,總管理處和北平、天津、上海等13處分店有職工356人。

由於人民解放戰爭發展迅猛,勝利在望,一九四八年八月,中共中央決定籌建全國性的統一集中的出版領導機構,並於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發出了《關於新區出版事業的政策指示》,對分別處理新解放區不同性質的舊出版機構的政策,作出了明確規定。

一九四九年一月底北平和平解放,中共中央決定成立出版委員會。二月,華北局宣傳部受中共中央宣傳部委托,成立華北出版委員會(中央進入北平後,由中宣部領導,名為出版委員會),由黃洛峰任主任委員,祝誌澄、平傑三、王子野、華應申、史育才、歐建新為委員(以後又增加徐伯昕),負責籌劃出版事業統一集中的工作。三月初,出版委員會遵照中共中央關於“出版工作需要統一集中,但是要在分散經營的基礎上,在有利和可能的條件下,有計劃的,有步驟的走向統一集中。”的指示,著手籌劃出版工作的統一問題。第一步先把華北新華書店的出版工作管理起來,工作重點是抓書籍版本的統一,首先從政策文件和幹部讀物的出版做起,其次是教科書等幾類書籍:規定所出版的書籍,仍分別沿用“解放社”和“新華書店”的名義出版。在發行工作方麵,首先統一北平、天津兩地的書店,把原屬華北、東北兩個書店係統的門市部,於一九四九年六月合並為華北新華書店北平分店和天津分店。

隨著人民解放戰爭的節節勝利,東北書店抽調三十多位幹部,攜帶趕印出來的大批圖書跟隨人民解放軍第四野戰軍進入關內。華北、西北、華中新華書店也趕印了大批書籍,派遣幹部隨軍進入新解放的城市。山東新華書店趕印了大批新書,除留下一部分幹部在山東老解放區,另一部分則成立華東新華書店,攜書隨軍南下。香港三聯書店也趕排了一批毛澤東著作和政策文件等書籍,打成紙型,派人冒險乘飛機運到上海,秘密印製;並將大批圖書預先裝運到南京、漢口等地,準備等待解放軍渡江後,迅速籌建書店供應廣大讀者。

天津和北平解放後,東北書店派出幹部接收了屬於國民黨政府官僚資本的出版機構正中書局、獨立出版社及其所屬的兩個印刷廠。二月十日,北平新華書店門市部開始營業,受到廣大讀者的熱烈歡迎。四月二十四日,新中國第一個國營大型印刷廠——北平新華印刷廠舉行開工典禮。四、五月間,南京、上海相繼解放,以及華東、中南、西北、西南地區許多大中城市解放以後,新華書店也很快建立門市部開始營業。渴求革命知識的讀者成天擠在書櫃前,營業員應接不暇,場麵動人。

解放區出版工作者和國民黨政府統治區進步出版工作者兩支出版大軍的彙合,為新中國人民出版事業的建立,從組織、機構、物質條件等方麵,特別是在幹部力量方麵,作了比較充分的準備。

新中國成立後,中央人民政府設立了出版總署,作為國家領導全國出版事業的最高行政機構,由胡愈之任署長。

一九四九年十月三日,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後的第三天,中共中央宣傳部在首都北京召開了全國新華書店第一屆出版工作會議。參加這次會議的有各中央局宣傳部、各大行政區新華書店、三聯書店、解放社、華北人民政府教育部教科書編審委員會等單位,包括當時二十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表115人。會議由中共中央宣傳部陸定一部長和胡喬木、周揚、胡愈之、黃洛峰、徐伯昕等19人組成主席團。毛澤東主席為這次會議題詞:“認真作好出版工作”,並於十月十八日在中南海頤年堂接見了與會全體代表。朱德副主席為會議題詞:“加強領導,力求進步”,並在開幕時講了話。他指出:過去,出版工作是為革命軍事服務,為人民的政治鬥爭事業服務,現在,全國的生產建設事業開始了,出版工作就更要為生產建設事業而服務。這對於我們的出版工作者就是一項新的任務。他希望大家不要自滿,要認真學習,要更好地把文化戰線上的各個部隊組織起來,更有效地工作,有勇氣、有信心地來迎接文化建設高潮。

這次會議一共開了十七天。代表們交流了各地區出版工作的情況,討論通過了關於統一全國新華書店的各項決議。在十月三日和二十一日會議開幕和閉幕時,《人民日報》先後發表了短評和社論,指出這次會議“是我國人民文化戰線上重大的事件之一,它標誌著全國出版事業適應著新的情況開始走向全國範圍的統一。”“這次會議為迎接我國人民新的文化高潮提供了重要保證,便於實現人民政協《共同綱領》所規定的:‘發展人民出版事業,並注重出版有益於人民的通俗書報’底重大任務”。會議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製定的《共同綱領》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對發展人民出版事業、普及文化、多出通俗讀物以及擴大發行網等問題,進行了反複深入的討論,明確了工作任務,提出了工作方法,從而有力地推動了出版工作的發展。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一日,出版總署成立後,中宣部出版委員會的工作即移交出版總署。從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到一九五二年國民經濟恢複時期結束這幾年中,出版總署采取了一係列措施來發展人民出版事業,其中重要的有:

一、統一全國新華書店

過去在戰爭條件下,解放區被分割,各地新華書店大部分由當地中共黨委或地方人民政府自行出資建立,工作步調不可能一致,出版管理缺乏統一的製度和辦法,各地書店的發展也很不平衡。這種分散經營的情況已不能適應新中國成立後的新形勢。一九五○年三月二十五日,出版總署發布《關於統一全國新華書店的決定》,對新華書店統一集中的步驟以及統一後的方針、領導、組織作出具體規定。四月間,在北京成立了全國性國營企業新華書店總管理處,以加強對全國各地新華書店的統一領導。同時,華北、東北、華東等各大行政區都分別成立新華書店總分店,各省設分店,縣設支店。到一九五○年九月底,新華書店初步完成了統一,全國有華北、東北、華東、中南、西北、西南、華南、山東、新疆9個總分店,47個分店、889個支店。

二、出版、印刷、發行實行專業分工,調整公私出版業關係

全國新華書店統一領導後,出版工作有很大進展。但是,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有兩個方麵的問題,其一是,統一後的新華書店,仍是兼營出版、印刷、發行三種業務的龐大機構。這三種業務的性質和任務有所不同,在過去業務範圍較小的情況下是可行的,但在各專業業務不斷擴大的情況下,往往互相牽製,影響了出版工作的進一步發展。其二,如何更好地協調出版業的公私關係,也是當時需要解決的一個突出問題。據一九五○年三月底統計,在全國11個大中城市中,私營書店共有1009家,其中經營出版業務的有244家,在當年第一季度內印行的書籍,約占全國出版新書中的半數;此外還有很多專門零售的書鋪、書攤。對上述這支在出版、發行方麵不可忽視的力量,國營書店該如何相處和對待,尚無一定之規,以致有些地區曾發生了排擠私營書店,拒絕與之合作的現象。

為了解決這些矛盾,改進和加強出版工作的領導,出版總署於一九五○年半年時間裏召開了一連串的工作會議,來研究和討論這些問題。這年六月二十日,胡愈之署長在有其它地區新華書店總分店負責人參加的京津發行工作會議上,作了《出版工作的一般方針和目前發行工作的幾個問題》的報告;七月間,在京、津出版工作會議上,作了《出版事業中的公私關係和分工合作問題》的報告;八、九月間,在全國新華書店第二屆工作會議上,作了《論新民主主義的國營出版、印刷、發行事業》的報告;九月下旬,胡愈之署長又在第一屆全國出版會議上作了《論人民出版事業及其發展方向》的報告。在這些報告裏著重提出和闡述了統一領導、統一管理、消滅出版方麵無政府狀態、合理調整公私關係以及出版與印刷、發行實行分工專業等問題。其間,中共中央於七月下旬曾轉發了中共中央宣傳部《關於出版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出了當前出版事業中存在的缺點和改進措施,要求各級中共黨委切實加強對當地出版事業的領導。十月二十八日,周恩來總理簽署發布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改進和發展全國出版事業的指示》,指示確定了出版事業為人民服務的基本方針。指示中說:“書籍、雜誌的出版、發行、印刷是與國家建設事業、人民文化生活極關重要的政治工作。第一屆全國出版會議決定本著‘統籌兼顧、分工合作’的原則調整公私出版業之間的關係,並逐漸消除出版發行工作的無組織、無計劃的現象,以求有計劃地充分供給為人民所需要的各種出版物。這個方針是正確的。”同一天,經政務院批準,出版總署發布了第一屆全國出版會議的五項決議:(一)關於發展人民出版事業的基本方針的決議;(二)關於改進和發展出版工作的決議;(三)關於改進和發展書刊發行工作的決議;(四)關於改進期刊工作的決議;(五)關於改進書刊印刷業的決議。同時,出版總署還發布了《關於國營書刊出版印刷發行企業分工專業化與調整公私關係的決定》。

根據以上關於出版分工專業化的決議和決定,以及學習和參考蘇聯出版工作的經驗,於一九五○年底,對當時的機構體製進行了調整,將原新華書店中的出版業務劃分出來,另成立專門從事編輯出版工作的中央級人民出版社和地方人民出版社;將原新華書店中的印刷業務劃分出來,另成立獨立經營的新華印刷廠;新華書店解脫了出版和印刷的業務之後,成為專營書刊發行業務的機構。經過這次調整,原新華書店總管理處改組為新華書店總店、人民出版社、新華印刷廠總管理處三個獨立機構,均直屬出版總署領導;地方人民出版社、地方書刊印刷廠直屬於地方出版行政機關領導;新華書店各地分支店受當地出版行政機關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