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蜂業

中國養蜂已有三千多年的曆史,是世界養蜂業發達國家之一。一九四九年,全國養蜂約50萬群(箱),當年收購蜂蜜8000噸。新中國成立以後,養蜂生產和經營有了很大發展。一九八七年,全國養蜂759.7萬群,產蜜20.4萬噸,比一九四九年分別增長14.2倍和24.5倍,僅次於蘇聯,居世界第二位;年產蜂王漿800噸左右,蜂花粉、蜂蠟產量均在1000噸以上;出口蜂蜜6.7萬噸,蜂王漿170噸以上,占世界第一位。

一、產區分布和品種資源

中國有蜜源植物1000多種,能生產大宗商品蜜的主要蜜源植物全國有20多種,分布廣,麵積大,可以一年四季轉地放蜂采蜜。紫雲英、柑桔、荔枝、龍眼、刺槐、棗樹、荊條、野桂花、枇杷等花種的蜂蜜,色、香、味俱佳,馳名中外,為蜜中上乘。

蜂種資源,在廣東、廣西、雲南、西藏的亞熱帶和部分熱帶地區,自然分布有排蜂、喜瑪拉雅排蜂(大排蜂)、小蜜蜂、黑小蜜蜂和中華蜜蜂(簡稱中蜂)。中華蜜蜂從熱帶到寒溫帶都有分布,以定地飼養為主,主產區在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四川、甘肅、湖南等省,湖北、江西、安徽、浙江、陝西、台灣等省山區也有大量飼養。全國約有中華蜜蜂300萬群,其中一半用活框蜂箱科學飼養。西方蜜蜂約有400多萬群,主要是意大利蜂,分布在中國的東部和中部各省,以轉地飼養為多。黑龍江省東北部和新疆自治區西北部有少量黑蜂,六十年代以後還引進了喀尼阿蘭蜂、喀爾巴阡蜂,在局部地區飼養。大蜜蜂(排蜂)、小蜜蜂、中華蜜蜂(東方蜜蜂)均原產於中國。

二、曲折發展和現狀

養蜂是中國廣大農村的傳統副業。從五十年代初到一九五七年,由個體經營為主,逐漸向集體和國營農場發展,飼養意大利蜂增多,少數地方如廣東省從化縣開始推廣中蜂采用活框蜂箱新法飼養技術,蜂群數量雖有一定發展,但商品蜂蜜增加不多。據一九五七年16個省(市)統計,共有蜜蜂135萬群,其中國營農場飼養的有4萬群,農業生產合作社和公私合營蜂場飼養的有16萬群,其餘為個體養蜂者經營。一九五七年十月,農業部、農墾部聯合召開了全國養蜂工作座談會,研究發展養蜂生產的方針和措施。一九五八年一月,國務院批轉了《農業部、農墾部關於全國養蜂工作座談會的報告》,確定養蜂生產的發展,采取以農業生產合作社為主,各類國營農場為輔,外來種和本國蜂並重的方針。允許社員養蜂,並采取了貸款、穩定價格、供應物資、減免稅收、培養技術和管理人才、推廣科學養蜂等一係列扶持政策和措施。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和一九六○年四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朱德先後兩次視察中國農業科學院養蜂研究所,並於一九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寫信給中共中央、毛澤東主席,信中提出:“蜜蜂是為各種農作物授粉的‘月下老人’”,“發展養蜂將成為農業增產的又一重要途徑”,“發展養蜂這件事實在有大大提倡一下的必要”。這對於養蜂工作者是很大的鼓舞。隨著科學技術進步和飼養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人們對蜂產品的需求增多,農民在生產蜂蜜、蜂蠟的同時,開始生產蜂王漿和蜂花粉,有的還生產蜂膠和蜂毒,由單一經營向多種經營發展,每群蜂的經濟收益由幾十元提高到二三百元。一九七三年,農林部在北京召開了全國養蜂經驗交流會,要求各地努力辦好國營蜂場,大力發展集體養蜂,對社員家庭養蜂應按《農村人民公社條例草案》(即農村工作六十條)規定執行;推廣北京市密雲縣和黑龍江省尚誌縣等十個養蜂先進單位的經驗;並委托中國農業科學院養蜂研究所派出一個養蜂科技服務隊到貧困山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地區協助當地指導發展養蜂生產,農林部從資金、木材、蜂種方麵給以扶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經過五、六年工作,到一九七九年,固原地區養蜂由330群發展到1.9萬群,養蜂產值累計達629萬元;一九八六年全地區養蜂總收入達132.6萬元,養蜂員年人均收入達2467元。對於陝、甘、寧地區養蜂事業的發展起到了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