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越獄】(1 / 2)

“你叫什麼名字?”警察問。

“楊峰。”楊峰答。

“年齡?”警察問。

“16歲。”楊峰答。

“哪裏人?”警察問。

“忘了。”楊峰答。

“……”兩個警察麵麵相覬,然後板臉對著楊峰。

“因為我有間歇性失憶症。”楊峰忙道。

當然,真相是撒謊,因為他初來咋到潭府市,根本就不知道住的那個地方叫什麼地名。

“哦。”兩個警察都將信將疑。

“……”楊峰暗暗鬆口氣。

“你為什麼要劫持人質?”警察問。

“沒有啊。”楊峰無奈的道。

“沒有?那人家為什麼要報案,說你在劫持人質?”

“那我怎麼知道,肯定是個神經病來的囉。”

22號街警察所的一間房間內,兩名警察正緊張地對楊峰問話。

而在另一個房間內,那個漂亮的警花,也正在問惡婦的話。

“請問你叫什麼名字?”警花微笑的問。

“張百芝。”

“年齡呢?”

“28歲。”

“身份證地址?”

“藍華共和國XX省XX市XX縣XX鎮XX村XX組。”

“你報案說,有人劫持你?”

“嗯。”

“竟然人家劫持了你,那你還怎麼報案?”

“用手機啊。”

“你見過被劫持的人質,還有歹徒允許他/她報案的嗎?”

“這……”

“根據現場所有觀眾的指控,你在暴力虐待小孩。”

“沒有啊。”

“嗬嗬,是嗎?”

警花笑道,然後,將一段現場視頻,播放出來。

“沒有啊。”

“人證物證俱全,你還不承認,你不知道,虐待小孩,是嚴重違法嗎?他難道不是你的親生小孩嗎?”警花強按住怒火道。

“沒有啊。”惡婦一臉輕鬆的道;“如果說我虐待小孩,那他身上怎麼沒有傷呢?”

“你……”警花怒視著惡婦,但又無可奈何。

因為,小孩身上,確實沒有任何傷痕了。

“警察同誌,現在,我要報案,我要控告那個小王八蛋對我故意傷害,我還要控告,周圍的人,對我蓄意汙蔑,以至嚴重破壞了我的形象。”

惡婦一邊指著自己腫的像包子一樣的臉一邊對警花大聲道。

“……”警花冷冷逼視著她,一會兒後,頜首道;“好吧,你要告就告吧,現在,你也可以直接到法院去起訴他。”

“這還差不多。”惡婦漫不經心的道。

……

由於遭到指控,楊峰最起碼要被拘留24小時。

如果故意傷害罪成立的話,極有可能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到了那時,要在囹圄中呆半年還是一年,就真不好說了。

要是在平時,楊峰倒也無所謂,但今天,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份工作。

明天還要去報道,別說是被判刑,哪怕是被拘留24小時,想都不用想,工作肯定會泡湯了。

咋辦?

逃唄。

這個無恥之極的吃貨,是肯定不會傻乎乎的在這裏等著距離時間到期或者是被判刑。

傻瓜才會這麼老實呢。

當然,在重生前,作為華夏的五好公民,楊峰確實很老實,甚至比想象中的更要老實。

就拿男女關係上來說吧,如果不是那麼老實的話,他肯定在27歲的時候,絕不會人一個卵一條。

因為,憑借他的質量,不說白富美吧,但普普通通的妹紙,絕對是不在話下滴。

而且,即便是白富美,也曾經出現過幾次這樣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