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逐漸的暗了下來,從下午知道今天晚上還要再去砸場子的時候,許浩然就一直興奮的停不下來,在賓館裏不停的催促朝歌趕緊出發。
華燈初上的s市給人一種奢靡*的氣氛,也許這並不是s市的初衷,但是事實就是這麼一回事,就算這是一座既有現代摩登氣息也包括九十年代人情懷的城市,也無法掩飾這座城市裏生活的人們的墮落。
躺在床上的朝歌不急不躁的看著新聞聯播,所播報的內容又是中東國家開始戰亂,m國又狗拿耗子多管閑事的跑去橫插一腳,朝歌打心眼裏鄙夷這種做法,典型的當了*還想立貞節牌坊,虧得還號稱世界強國。
朝歌並不排斥強者插手弱者之間的爭鬥,但是既然身為強者何必還要冠冕堂皇的找一個所有人都不相信的理由,與掩耳盜鈴有何區別?不要跟我說什麼世界輿論,這樣隻能說明你還不夠強大,既然不夠強大就不要對所有事情都想指手畫腳,省的淪為笑柄。
z國早在幾千年前就做到了絕對的強大,讓番邦異族無敢不從,雖然如今大不如前,但未必不是韜光養晦,這與一個人強大了太久,也會厭倦是一個道理,
我一直在等著這頭獅子慢慢蘇醒,重登王座!
我想你們也是如此。
等到新聞聯播結束了以後,朝歌才慢悠悠的穿上衣服,對著無精打采和一邊的布隆說道:“出發吧。”
“耶。”聽到這話的許浩然立即一個鯉魚打挺從床上崩了起來,對於昨天晚上他喝醉了,所以沒能大展身手的事情他一直覺得很遺憾,好在馬上就能彌補這個遺憾了。
因為昨天晚上許浩然喝醉了,而朝歌和布隆也不會開車,所以許浩然的車子依舊停在大排檔那地方,現在三人隻能打車前去了。
不過朝歌和布隆倒也不介意,兩人對與車子的感受不過就是一部代步工具,倒是許浩然有些芥蒂,他覺得自己沒能招待好兩人。
“等會完事了以後,我帶你們倆去酒吧轉轉吧。”許浩然打算給兩人介紹點姑娘認識認識,說不定就能春宵一刻了。
朝歌沒有同意也沒有拒絕的說道:“等事情忙完了再說吧。”布隆向來是唯朝歌馬首是瞻,並沒有發表意見。
許浩然聽到這個答案,稍稍有些失落。
說著說著,也就到了小吃一條街了,付完錢下車後,朝歌三人直奔昨天晚上的那家大排擋而去,大排檔裏的人不乏有昨天在場看見朝歌和布隆大展身手的客人,見到朝歌和布隆來了以後,都行著“注目禮”,緊緊的盯著三個人看。
雖然沒有什麼尊敬的成分,但多少還是有些佩服朝歌和布隆的,一則是現在言出必行的人太少了,二則是兩人的身手征服了他們。
大排檔老板愁眉苦臉的走到三人跟前,委屈的看著朝歌,哀求道:“哎喲,三位你們還真來了,我這小店可經不起你們折騰了,昨天就砸壞了一批桌椅,今天麻煩你們離得遠一點,可以嗎?”
財大氣粗的許浩然大手一揮道:“老板,這都小意思,砸壞的桌椅板凳和你們的損失都算在我賬上。”說完拿出錢包,從裏麵掏出一遝現金,遞給老板。
老板轉瞬間喜笑顏開的拿起錢,屁顛屁顛的問道:“好好好,你們三位要吃點什麼?”
“照昨天晚上的來一份吧。”朝歌淡淡的說道。
這時候,遠處浩浩蕩蕩的來了一群人,身上紋龍繪虎給人氣勢洶洶的感覺,帶頭的人正是昨天晚上被朝歌踩在腳底的大漢,朝歌注意到跟這個大漢並肩前行的兩個人,好像不簡單,其中一個下盤很穩,如果不出意料腿上功夫應該算得上是登堂入室了,另一個等到近前的時候,朝歌注意到他的右胳膊比左胳膊要粗上一截,看樣子也是個中好手。
不過,對於朝歌三人來講,這都算不上是威脅,如果今天隻有朝歌一個人的話,以一敵二,朝歌或許會覺得難纏,但是在他身邊還有布隆這個大塊頭,不說需要朝歌上手,就是布隆一個人解決眼前的這一群人不過也就是砍瓜切菜般輕鬆。
“想不到你們還真敢來啊?”大漢嘴裏叼著香煙,狂妄的對朝歌說道,一副有恃無恐的樣子。
朝歌眼都沒抬一下,轉而抬頭看著那兩個練家子道:“看在你們也是練武之人的份上,我給你們個機會,現在走還來得及!”
兩人並沒有因為朝歌的話而被激怒,其中那個中腿上功夫不錯的男人上前幾步,雙手抱拳道:“多謝閣下好意,隻是欠下人情債,不得不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