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王中之王(1 / 2)

“嗯,是個不錯的開始。”遠阪時臣坐在自己屋子裏麵寬鬆舒適的安樂椅上,自言自語著,仔細的聆聽著外麵無數寶具切裂肌膚並深深的貫穿大地而發出的轟鳴聲。

美妙,充滿激情,仿佛是劇院裏最能洋溢出活潑歡樂的交響曲,這是遠阪時臣迄今為止聽到的最為悅耳的一種聲音了。

“恭候我的王中之王。”遠阪時臣的右手放在腰腹的位置,對著空無一人的空氣微微欠身,身體呈四十五度角,很標準且規範的禮儀,正好符合他所說的遠阪家家訓:要時刻保持著優雅。不過確實顯得有些過於拘泥了。

緊接著,一堆金色的粉塵般的光的粒子在遠阪時臣前方不到一米的地方開始聚集,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合攏,逐漸形成一個人形。

鋥……鋥……鋥……

金光閃閃,黃金打造而成的全身鎧甲光滑如鏡,反射著耀眼奪目的光芒,就仿佛天上的太陽降臨至人間。

那黃金色的身影在輕而易舉的消滅了入侵者之後便返回屋內,出現在他一臉滿足的禦主身前。

再仔細觀察,這是一個華美到無法複加的青年,鮮血般的雙眸不怒自威。

“時臣,不要再拿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來煩我。”

遠阪時臣的身體更加的向下彎曲了,與地麵基本上處於平行的狀態。

我就說遠阪時臣為什麼人還沒到就把躬給提前鞠上了,這要是直接見到了還不得把眼睛給閃瞎啊。

老奸巨猾的遠阪時臣果然不愧為老一輩人,有先見之明。

“實在是很抱歉,我的王中之王。”

身為master,本該是servant畢恭畢敬對待的人,結果卻是master對servant畢恭畢敬。

這一切僅僅是因為,在他麵前的這個以archer職介出現的英靈正是傳說中的英雄王:吉爾伽美什。

作為古代君臨美索不達米亞的半人半神的王,在遠阪時臣的眼中自然是極為高貴的。

出於他本身貴族血統繼承人的身份,越是高貴的東西就越值得他去尊重,也就出現了現今master與servant身份地位顛倒了的情況。

“行了,收起你那一套吧,時臣。”金閃閃隨意的擺了擺手,用一種極度不屑的語氣說道,絲毫不在意他直呼名號的人正是他的master。

“是的,我的王中之王。”遠阪時臣回應道,伸手從西裝口袋裏摸索出一副深黑色眼鏡戴上,在確保這幅墨鏡可以將眼鏡給徹底的覆蓋住以後才緩緩的直起身子來。

“時臣,你費盡心思懇求我今晚去消滅的servant就是那種垃圾嗎?”金閃閃問道,話語中夾雜著些許不快,顯然是認為踩死這樣的一隻螻蟻純粹是浪費時間。

“是的,我的王中之巔峰,即使對方同樣是servant,但是assassin在王的麵前確實是一隻螻蟻。”對於金閃閃的脾氣,共處過幾天的遠阪時臣可以稱得上是最為了解的人之一,不管怎麼樣,隻要往死裏拍他馬屁總是沒有錯的。

“這是自然,在王的麵前,一切皆是螻蟻。”

吹兩句你就上天了,信不信我找咕噠子手撕了你。

金閃閃踱步走到客廳的真皮沙發邊坐下,隨手擰開桌子上的那瓶1787年產的價值二十二萬美元的瑪歌酒莊幹紅葡萄酒的木質瓶塞,將裏麵的紅酒倒入玻璃高腳杯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