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保紅知道這次是大禍臨頭了,從幾個單位私自挪用了近五十萬公款,這可不是一件小事。按照有關規定,挪用公款等同於貪汙,一旦被查出來了,那可是要坐牢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認定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有關問題的解釋》第2條第2款的規定,挪用公款數額較大,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構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時間和是否歸還的限製。在案發前部分或者全部歸還本息的,可以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
如果想逃脫處罰,那就隻有先把這五十萬塊錢還上,可就是這五十萬萬塊錢,卻讓王保紅頭疼了,這些年他雖然也撈了不少錢,但是,錢就像流水似的花出去了,根本就沒有存下來。
按理說王保紅的家庭並不困難,妻子也是公務員,兩個人的工資加在一起也可以過上很好的生活,在一般人看來完全沒有必要去貪。
可是人的欲望是沒有止境的,隨著經濟的發展,人的思想也在發生著變化,或者說拜金主義橫行,一些醜陋的現象也被人當成了時髦,比如說,包二奶就是這些醜陋現象當中的一種。
王保紅的第一筆外財是剛當上副縣長不久,下麵一個鎮長送來的,麵對著兩萬塊錢,當時王保紅的心裏也是鬥爭了很長時間,最後終於壓製不住自己的貪婪,將兩萬塊錢收下,把這個鎮長的孩子安排進了他分管的單位工作。
看到錢賺得這麼容易,王保紅從此就一發不可收拾,什麼黨紀國法一律忘在了腦後,他的眼裏就隻剩下錢了,不管誰來找他辦事情,也不管辦的事情合不合法,隻要是有錢就行,上任不到半年的時間,就撈了幾十萬。
俗話說男人有錢就容易變壞,這句話還是很有道理的。有一次王保紅去外地招商引資,看到一些老板一擲千金,身邊的美女成雲,心裏就極度不平衡。有一個老板還在王保紅麵前炫耀,他養了八個*,甚至還問王保紅有幾個,並說這個年頭男人如果沒有幾個*就是落伍了。
王保紅受不了這個刺激,當時就暗自下定決心,一定要超過那個老板,一個堂堂的副縣長,比不上一個生意人,也確實是夠了難看的。
回來後,王保紅就開始著手實施自己的計劃,利用職權很快就勾搭上了一個女公務員,那個女人風流成性,也很會勾引男人,是縣城裏大家所公認的一朵花,那一段時間,王保紅幾乎每天都和她膩在一起。
沒有多久,王保紅又看上了近海縣的一個女人,送出了一筆錢之後,又把這個女人搞到手了,就這樣,王保紅在一年的時間裏就有了十個*,遠遠的超過了那個大老板。
王保紅的這些*也並不是和他有了什麼感情,主要是看中了他手中的權力和金錢。這些女人和王保紅在一起的時候,是拚命的和他要錢,這就*得王保紅不擇手段的去貪。
許飛也發現了王保紅這些問題,但他也不想把王保紅給收拾了,他知道越是喜歡貪的人,就越好利用,於是許飛就找到了王保紅,把收集到的證據擺到了王保紅的麵前,*得他低頭。
就這樣,王保紅就成了許飛的一條狗,許飛不方便出麵的事情,就讓王保紅去辦,當然了,王保紅的那些*最後也成了兩個人共用的了。
後來,王保紅的妹妹王銀芝大學畢業後,就讓王保紅幫忙讓她進縣政府。當王保紅領著王銀芝來到許飛辦公室的時候,立刻被許飛驚為天人,在答應讓王銀芝進入縣政府工作的同時,又提出了一個條件,讓王保紅說服王銀芝當許飛的*。
這個時候王保紅因為養的*過多,手頭上已經很緊張了,他知道隻有把王銀芝送給許飛,才能與許飛結成一種更緊密的關係,在他的掩護下,撈到更多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