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金帥沉穩的樣子,孫海波也不禁暗暗點頭,人家不愧是從中央空降來的,就是這種穩重又有幾個人能夠比得上?
金帥笑了笑:“這隻是其一,不知道振國同誌還有什麼其他的意見?”
“還有一點就是對董強的抓捕問題了,當然了,集資案的認定是個前提,如果不能認定它是非法的,我們抓他就是錯誤的,如果認定是非法的,抓他就是對的。”
“看來振國同誌所持有的不同意見主要是集中在對集資案性質的認定問題上。”
蔣振國看了一眼金帥:“你這樣理解也可以。”
金帥從包裏拿出了一份文件:“這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根據這個解釋,我認為對義州縣的集資案應該認定是非法的。”
蔣振國接過文件隨便翻了兩下,隨手丟到了前麵的茶幾上:“金帥同誌,法律是一回事,而怎麼認定又是另一回事,我剛才已經說過了,義州縣集資案具有特殊性,對這個案子的性質認定必須要慎重。”
金帥毫不客氣的頂了回去:“振國同誌的意思是不是因為義州縣集資案是市政府某些人支持的,就可以認定為是合法的?”
蔣振國急忙擺手:“我可沒這麼說。”
金帥笑了笑:“那請你解釋一下,什麼是義州縣集資案的特殊性?”
這個問題可是有點不好回答,蔣振國想了好一會才字斟句酌的說道:“說它有特殊性主要表現在一下幾個方麵,第一,董強在集資之初主要想發展和壯大教育事業,這是符合中央關於全民興辦教育指示精神的。第二,利用民間資本是中央和省領導大力提倡的,如果我們認定強盛集團的集資是非法的,那豈不是意味中央和省領導是在支持非法行為嗎?第三,集資案籌集了大筆資金也是為了幫助兄弟省市的發展,這同樣也是符合中央關於加強區域間經濟協作的指示精神。”
孫海波沒有講話,但他對蔣振國說的這些話是很不讚成的,金帥來花園市之前,孫海波曾經和蔣振國談過一次,不要他和金帥頂著幹,可這家夥怎麼就不聽呢?如果要講這些理論上的東西,蔣振國是絕對講不過金帥的,這樣一來兩個人就要頂起牛來,結果可就難以預料了。
孫海波正在這裏擔心著,就聽金帥說道:“振國同誌的話是邏輯概念的置換,是站不住腳的,法律就是法律,它隻注重事實,退一萬步講單從振國同誌這幾個觀點來看,也是不能成立的。”
蔣振國裝作很寬宏的樣子,笑了笑:“願聞其詳。”
“第一,董強在集資之初確實是打著發展和壯大教育事業的旗號,可他的目的是什麼呢?據我們目前掌握到的材料,可以證明他走的是先要名後要利這條路,這就是說他集資主要還是為了獲取不當利益;第二,你說強盛集團的集資得到了省領導的支持,可據我所知,省委省政府並沒有明文規定同意他們這種行為,而隻是某個人的個人所為。”
說到這裏,金帥停頓了一下,端起茶杯來喝了一口,接著說道:“我以上的觀點得到了振國同誌所說的第三條意見的佐證,既然董強集資是為了發展壯大教育事業,那為什麼籌集的資金並沒有全部投資到教育事業上,而是去其他省市搞房地產呢?中央是提倡加強區域間經濟協作,但那也是建立在利用市場規律辦事的基礎上。”
金帥的反駁很有力度,蔣振國張了張嘴巴也不知道說什麼好,幹脆端起茶杯來喝茶把要說的話咽了下去,他不講話並不代表金帥也不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