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我不想一步就跨到地球以外的地方去
近年來,朋友、兄弟、故交、新知、讀者、陌生人……都半開玩笑的/認真的/譴責口吻的/不耐煩的/忍無可忍的/費鬼事理的/問我:“……你的那部×××××,到底幾時才寫完?”
或是:
“你那篇??,究竟還會不會寫下去的!”
甚或:
“知道你的作品多未寫完,所以我幹脆等你出齊了才買。”
罵得好。斥得好。諷嘲得好。要是不愛看,你們的反應才不會那麼激烈、那麼激動、那麼無奈、那麼失望。謝謝你們,我說過:沒有你們的鼓勵/鞭策/容忍和激發,我早在二十五年前已寫不下去了。(二十五年前,我小學四年級,在世界兒童發表第一首詩,名叫“月亮”,十二行,寫明與廖雁平“合著”,因我沒錢付郵費,由當年結義的廖五弟寄出。刊出後不久,竟然有讀者請香港的世界兒童轉信來住在大馬霹靂州美羅埠的我,很受鼓舞,迄今未忘,此為記。)
大家可能不大了解作為一個寫作人,尤其一個武俠小說作者的困擾,好不好大家也且聽我解釋一下我的“苦處”?
我生平幾乎寫過一切類型的小說。不管愛情、科幻、文藝、詭異、心理、校園、偵探、純文學、鬼故事乃至反小說小說,我都寫過。武俠最難寫得好,短篇武俠更難寫得好。原因很多,我已在“析雪山飛狐、評鴛鴦刀和論白馬嘯西風”裏評述過。大凡武俠小說創作者,都希望/喜歡能寫長篇武俠,這樣才比較能有代表性的作品,也比較過癮。
可是,你過癮是你的事,現實環境(發表地盤)並不如何“過癮”。現在不是還珠樓主的時代,那時並沒有什麼娛樂足以與看武俠連載並媲的。而今更不是金庸時代,金庸寫他的巨著之際,用不著與電視劇、電影、錄影帶和眾多電子媒介的娛樂節目爭個朝夕、拚個寸金尺土。如今亦不是古龍的時代,那時,武俠正好與電子媒介的娛樂性大結合,事半功倍。現在,就算他們也執筆寫長篇武俠,你數數看,至少他們也得要跟多少更琳琅滿目、更活躍多姿的“敵人”爭那麼個小小的“生存空間”!
除非你能不食人間煙火,老豆俾你七間金屋,六座金字塔、五箱金大福珠寶,否則,你要寫下去,就得找地方連載。坦白說,我已算是中文作家裏較“僥幸”的了:一,我發表的地區較多,一篇稿,有兩三處甚或七八處登,是常事,所以稿費來源可以一再重複,“積少成多”。二,近年來,我的稿費絕對“可以”,決不必“臉紅”。對稿費,是我腦汁和時間的代價,我一向力爭到底,“不像話的”稿酬是一種侮辱,我寧可不寫。對“不喜歡寫的”,我的“條件”也還能“可以不寫”。三,除了發表之外,我的武俠作品也常被其他如電影、電視、錄影帶、連環圖等不同的媒體改編,有額外收入。四,我的小說一旦完稿,皆可出書,而且不同地區多有不同版本,版稅照收,連二十年前出版的書,迄今也仍可按月收版稅,算是“固定收入”。五,我寫得快,寫得愉快,寫作對我,不大像是工作,比較似是娛樂,所以從不“辛苦”。六,平生別的沒有,朋友倒是不少,他們不少都是主持報刊雜誌,不論看人看稿,他們都極樂意“賞口飯吃”。
不過,找刊物連載,是必然的。誰也不排除自己作品能多拿稿費/筆酬和爭取多些讀者“先睹為快”的可能性。要發表連載,問題便來了:一個武俠長篇,就說是三十萬字吧(在武俠作品裏已算“短”的了),登個一兩年,正常事耳,登三五年,亦等閑事。三五年,如果主編忽然不要登了?“上麵”施加壓力/刊物倒閉了/雜誌“改版”了……諸如此類的“天災人禍”,你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