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子重發布命令之後,會議就結束了。
大家捂著鼻子,快速的衝上了甲板。
護衛們已經紛紛開始各顯神通,有的灑下了漁網,有的操起了釣魚竿,還有的幹脆脫掉了衣服,光著屁股跳進了海裏,去摸魚撈蝦。
泰欽搖搖頭,從懷裏掏出一個酒葫蘆,走到船頭坐下,自得其樂的喝起酒來。
杜大雷笑嘻嘻的湊過來,坐在泰欽對麵,“和尚,你太不地道了,自己在偷著喝酒啊!也不喊我一聲。”
泰欽說道:“杜施主,你酒量不行,根本就不是灑家的對手。鮑施主和安施主還能和灑家較量一番,你差得太遠了。”
杜大雷也不生氣:“和尚,喝酒就是講究個心情,酒量大小並不重要。我確實是喝不過你,這又能怎麼樣呢?和尚,你著相了。”
泰欽啞然失笑:“嗬嗬,杜施主說的很對,灑家是一個佛門弟子,不應該起爭強好勝之心啊!
‘貪、嗔、癡’三毒,灑家都占全了啊,看來灑家今生隻能做個酒肉和尚,不能修成正果了。”
杜大雷好奇的問道:“‘貪、嗔、癡’三毒是什麼玩意?我隻聽說過五毒俱全,沒聽說過三毒啊?”
泰欽解釋道:“佛家講的三毒:貪,是對欲望的執著,天上地下,唯我獨尊;嗔,是對於喜怒的偏執;癡,是對於喜好的偏執;是根本的不明事理的實相而做出貪或者嗔的反應。
貪是指染著於色、聲、香、味、觸等五欲之境而不離的心理活動,《大乘義章》卷五說:‘於外五欲染愛名貪。’就是指的這個意思。佛家認為,眾生生活於世間,以眼、耳、鼻、舌、身等器官與外界相接觸,產生色、聲、香、味、觸等感覺。這些感覺能引起眾生的利欲之心,因此叫做五欲。於此五欲執著並產生染愛之心,就成為貪。因此又以貪與愛為同體異名。
《俱舍論》卷十六中說:‘於他財物,惡欲名貪。’
對於名、利,對於財物,對於外界一切可欲之物,甚至對於由五蘊和合之眾生之體,產生無厭足地追求、占有的欲望,都可稱為貪。
《成唯識論》卷六中則說:‘雲何為貪?於有、有具染著為性。能障無貪、生苦為業。’
‘有’和‘有具’是指三界眾生以及眾生賴以生存的各種條件。並認為貪著這種心理能障礙無貪,並且因其執著於由五蘊和合的眾生之體,導致生命處於不斷的生死輪回中,長受三界流轉之苦,所以說以生苦為業。
嗔,又作嗔怒、嗔恚等,指仇視、怨恨和損害他人的心理。《大乘五蘊論》中說:‘雲何為嗔?謂於有情樂作損害為性。’
《成唯識論》中則說:‘嗔者,於苦、苦具,憎恚為性,能障無嗔,不安穩性,惡行所依為業。’
嗔的產生與作用與貪正好相反。貪是由對事物的喜好而產生無厭足地追求、占有的心理欲望,嗔卻是由對眾生或事物的厭惡而產生憤恨、惱怒的心理和情緒。
佛家認為對違背自己心願的他人或他事物生起怨恨之情,會使眾生身心產生熱惱、不安等精神作用,對佛道之修行是十分有害的。因而佛家把嗔看作是修行的大敵。
對佛家修行所言是這樣,如果是對他人或社會而言,則嗔的危害更大。因嗔怒他人而起仇恨之心,便會發生爭鬥,或導致互相殘殺,輕者危害一家一村,重則使整個天下,乃致使整個國家陷入災難。
因而《大智度論》卷十四中說,嗔恚是三毒中最重的、其咎最深,也是各種心病中最難治的。
癡,又作無明。指心性迷暗,愚昧無知。《俱舍論》中說:‘癡者,所謂愚癡,即是無明。’
佛家認為,眾生因無始以來所具之無明,致心性愚昧,迷於事理,由此而有‘人’、‘我’之分。於是產生我執、法執,人生的種種煩惱,世事之紛紛擾擾,均由此而起。因此癡為一切煩惱所依。《唯識論》卷六中說:‘於諸理事迷暗為性,能礙無癡,一切雜染所依為業。’又說:‘諸煩惱生,必由癡故。’
癡既為一切煩惱之所依,因而自然也就成了根本煩惱之一。而且它是隨順其他諸根本煩惱共同起著作用。《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又將隨煩惱中覆、誑、諂、昏沉、妄念、散亂、不正知等作為癡的具體表現。
佛家修行的目的就是要消滅無明,斷滅癡愚。夫道者;以寂滅為體。修者;以離相為宗。故經雲:寂滅是菩提,滅諸相故。佛者覺也;人有覺心,得菩提道,故名為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