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民俗(1 / 3)

張家港民俗

境內各地由於成陸時期、建置歸屬和人口來源的不同,形成“江南”、“江北”、“老沙”、“常陰沙”等不同風情習俗。“老沙”、“常陰沙”又統稱“沙上”。從鹽鐵塘、東橫河到三甲裏一線的長江古堤是“江南”與“沙上”的分界。“沙上”又以南中心河為界,西南為“老沙”,東北為“新沙”。“江南”為古老的太湖平原,居民大都聚族而居,民性淳樸剛直,喜武重義;“沙上”屬長江三角洲平原,成陸較晚,居民大多來源於如皋、南通、靖江、海門、啟東等地,民性淳和好強,崇文自立。時光流逝,隨著統一大家庭--沙洲縣的建立,人們的經濟、文化、情感交流日益密切,各種語言、習俗也正逐步相互滲透。尤其是正直淳樸、奮發向上的民風已成為今天張家港市鄉情民俗的鮮明特點。

傳統節日

春節農曆正月初一,舊稱過年,民國初年定名春節。春節淩晨,千家萬戶燃放爆竹,俗稱“開門炮仗”晚上燃放“關門炮仗”。近年市區和各鄉鎮所在地為了安全清靜,禁放煙花爆竹。農家仍守舊俗。早晨,合家吃糯米粉圓子,象征團圓;中午吃麵或餛飩,意為長壽、興旺。是日,男女老少穿戴一新,見麵互賀新禧,小輩要向長輩拜年,長輩要給小孩壓歲錢。政府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組織集體拜年,並組織擁軍優屬、新春茶話會、文藝演出等活動。舊有的禁掃除、不汲水、不動剪刀等習俗尚存。

元宵節農曆正月十五,古為上元天官賜福之辰,故稱“上元節”。是日晚,家家都要吃元宵(湯團),鬧元宵(放爆竹、焰火)。舊時農村許多農戶或用亂柴堆在田頭、場角焚燒,稱“煨田角”;或用枯竹紮上草把點火在田頭、河邊燃燒枯草,南部稱“放毛柴”,北部稱“燒毛蟲”。夜色蒼茫,野火明滅,別有一番情趣,這一習俗今已消失。元宵日,“沙上”已出嫁女兒要備菜肴,做團子,請母親來家過節,此習俗至今猶存。

清明節舊時過清明,全家攜酒食、紙錢、香燭、糕團去祖先墓地祭掃、添土,稱“上墳”。也有順作郊遊,觀賞春景。解放後,機關、學校、人民團體都於是日或前幾天組織憑吊烈士陵墓,敬獻花圈,寄托哀思。祭祖掃墓之習至今仍有。

立夏節立夏日,人們有嚐鮮的習俗。農戶大多采食青蠶豆、青豌豆等時鮮產品。是日,兒童吃煮鴨蛋,傳說可防“疰夏”。舊時,立夏日還是一年一次人們稱體重的日子,鄉間男女老幼依次坐在畚箕裏用木杆秤稱體重,看一年來的生長胖瘦。

端午節農曆五月初五,又稱“端陽”。舊時,不少農家於是日用菖蒲、艾草懸於門額,用蒼術、白艾煙熏或懸於門前,驅瘟逐疫,用雄黃漬酒或飲、或灑屋角、或在小孩前額書寫“王”字,以解百毒。還有用香料裝入綢袋掛於小孩胸前、腰際,以驅蟲避毒。城鄉居民都要吃用新蘆葉、竹殼包裹的各式粽子,相傳為對愛國詩人屈原的紀念。

乞巧節農曆七月初七,是神話中牛郎織女鵲橋相會之期。白天,不少人家用麵粉、砂糖做“巧果”,為應節食品。少女用麥稈折疊成粽子、花籃、風車等小巧玲瓏的器物,係上紅綠絲線,相互饋贈賞玩;用紅鳳仙花搗爛後塗指甲。入夜,姑娘少婦,對月穿針,意為“乞巧”。

中元節農曆七月十五,道家稱“中元節”。舊時,各家要祭祀祖先,叫作“過七月半”,故又稱“鬼節”。

中秋節農曆八月十五,三秋恰半,故名“中秋節”。節前,至親好友互贈月餅、禮品,女婿要給嶽父母送禮。是日,合家團聚,吃月餅、鮮藕、紅菱、糖燒芋頭。入夜,萬籟俱寂,皓月當空,人們敘坐庭園賞月。

重陽節農曆九月初九,因九為陽數,故稱“重陽”。人們這天要吃“重陽糕”,以示登高避災之意。如今人民政府把此日定為“老年”節,動員全社會關心老人,形成敬老風氣。

冬至節常陰沙一帶稱為“大冬日子”。舊時有“冬至大如年”之說。是日,大多農家祭祖,或遷墳墓。但忌婚嫁。

臘八節農曆十二月初八稱“臘八”,相傳為釋迦牟尼佛成道日。民間習慣用白糯米或新粳米加花生、芋艿、豆類等煮成粥,叫“臘八粥”。富裕人家還加百合、瓜子、胡桃、棗、栗、蓮心等。有甜有鹹。吃“臘八粥”意為避邪保健。

除夕農曆十二月最後一天,臘盡歲底為“除夕”,俗稱“大年夜”。節前,家家都要灑掃門庭,備年貨。有的還要張貼門聯、年畫,辭舊迎新。“沙上”還要蒸糕做饅頭。是日晚,合家歡聚,祭祀祖先,吃“年夜飯”。入夜,鳴放爆竹,家人圍坐“守年歲”,歡聲笑語達旦。

此外,還有農曆二月初二為龍日,一些地方興吃“撐腰糕”,以期身強力壯投入春耕;二月十二為百花生日,要修剪花枝,枝上貼紅紙,表達愛護花木;十二月廿四為灶神生日,要做團子、飴糖餅祭灶神,稱“送灶”。

婚、喪、喜慶

一、婚嫁

解放後,封建時代的婚禮舊俗逐漸革除。男女一般20歲左右開始擇偶,多半由父母或青年本人央人作媒(亦稱介紹人),不少是自由戀愛。江南地區,介紹人有2位,一為男方媒人,一為女方媒人。“沙上”,媒人一般為一對夫婦。男女雙方在介紹人引帶下,經“看人家”、定親(江南、老沙稱訂婚、跑動;常陰沙稱押日、上下),然後男方備彩禮,委托介紹人到女方商定婚期,擇日結婚,男女青年到當地人民政府進行婚姻登記,領取結婚證。

婚日,男女雙方都宴請賓客。新郎於當天上午由介紹人陪同上嶽家迎娶。進宅時,男方鳴炮報喜,女方鳴炮迎接。新郎在女家吃午飯時,拜認女方長輩,飯後即返家恭候新娘。女方隨之“起妝”(發家妝)。妝奩舊時多為家具、被褥,現今還有家用電器等。新娘於下午盛裝出嫁,告別父母親人,在數名未婚小姐妹的陪同下“動身”,於華燈初上時至夫家。女方鳴炮報喜,男方應聲鳴炮相迎。婚禮開始,入席宴飲,新娘參見公婆及長輩(常陰沙一帶為第二天)。宴後,親朋歡鬧新房,俗稱“鬧新房”。在“江南”是第二天,在“沙上”是兩天後的雙日,新娘要偕丈夫回娘家謝親,俗稱“回門”,當天返回。滿月後,女方方可回娘家探親住宿。“老沙”還有“會親”習俗,即男方於婚後數日,邀請女方親屬長輩來家聚宴,作為來往走動的開始。在婚後數日,男方還要備禮謝媒。至此,婚禮才告結束。

城鎮和鄉間部分地區婚嫁已行新法,婚事簡樸、熱鬧。少數行集體婚禮或旅行結婚的,就更簡便。

二、喪葬

舊時貧富懸殊,有錢人在老人生前就備“壽材”與墓地。死後,從發“訃文”、“殯殮”、“吊奠”直到“斷七”、“百日”、“周年”等,喪儀繁雜。尤其開喪出殯,雇樂手奏哀,請僧道誦經,極盡奢糜。普通勞動者生活困苦,人死往往借債營葬,薄棺殮,蘆席卷,埋入土內。無地的葬在義塚。

解放後,殯葬、奠儀都有改革。50年代沿用土葬,60年代提倡棺木深埋。鄉間,人死後,先向親友“報喪”,再擇日開喪,親友前往吊唁,俗稱“吃素飯”、“吃豆腐”,沙上稱“吃米飯”。殮前為死者沐浴更衣,理發整容,放置前屋;掛幃幔,設靈座,供死者“牌位”、遺像,設香燭齋羹祭奠。直係子孫披麻戴孝,其它親友發一白布束腰,或臂佩黑紗,表示哀悼。出殯時,子孫先行,棺木居中,親友隨後,直至墓地安葬。1966年後推行火化。1975年起全部實行火化。在開喪當日將死者用車船載至火葬場,親屬向遺體告別,然後火化,家屬將骨灰盒捧歸。幹部職工,由生前單位開追悼會,寄托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