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厄普代克小說《東維克的女巫》之主題賞析
外國文學研究
作者:王彥琴 王 翀
1984年,約翰·厄普代克發表了第一部以女性為核心人物的小說《東維克的女巫》。在小說中,作者把在美國消失已久的女巫推上現代舞台,並以她們為象征,展示了獨立女人的生活境況。故事的時代背景為女權主義盛行的20世紀60、70年代。厄普代克通過三個女巫的故事,表達了對女權運動的批評,並挖掘了各種惡行的根源。
第一,拉幫結夥,作惡多端。三個女巫住在羅得島的瀕海小鎮東維克,年齡都在30多歲。在女權運動的影響下,她們振作圖新,通過進修獲得了藝術修養和獨立能力。老大Alexandra Spofford(又名Lexa)有一手捏泥人的技藝。她長於一款有性感的胖女人泥塑,在當地頗有銷路。老二Jane Smart以教授鋼琴為業,同時愛好大提琴。老三Sukie Rougemont最性感。她在本鎮周刊《話語報》當專欄作家。她們先後與丈夫離了婚,然後結為夥伴,每星期四晚聚在一起施咒作法,打發時光,對社會倒無大礙。
然而,隨著一個男人Darryl Van Horne的到來,女巫們變壞了。他勾引女巫們到公館玩,為她們彈鋼琴,請她們吸大麻、喝外國酒,任她們在那個冒熱氣的大澡盆裏玩耍嬉鬧。他那毫不掩飾的獸性使女巫們神魂顛倒,爭著與他發生關係。他還鼓勵女巫們發揮潛力,追求“進步”。他鼓勵Lexa創作大型雕塑,鼓勵Jane演奏名人名曲,鼓勵Sukie當小說家。在生活上,她們對孩子愈加漠不關心,更加頻繁地更換情人。
後來,女巫們開始整人。女巫們失去了Van Horne,也失去了經濟來源。無奈之下,她們開始製造新的丈夫。鎮上,一個新的女巫幫即將誕生,而老女巫們卻搬走了。
第二,對女權運動的保留態度。厄普代克說,他寫這部小說,旨在從男人的角度解讀女權主義,體味自由女人的感覺,揣摩她們如何互相寬慰。故事的時代背景設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此時的美國女權主義盛行。女人的呼聲在報刊雜誌上此起彼伏。為了追求自由,新女性們以離婚為榮,並因此而獲得活力:她們不顧孩子,走出家門,聯盟結社,或忙於政治,或忙於藝術,還與已婚的男人上床。顯然,厄普代克是把三個女巫作為女權主義代表而塑造的。
首先,三個女巫的確具備了女權主義者的基本特點。她們有獨立生活的能力:她們有自己的職業,有自己的愛好,有自己的社會圈子;其二,她們有自己的追求:她們追求自由、追求事業、追求幸福;她們瞧不起男人,更不願意做男人的附庸。為了擺脫男人的約束,她們選擇離婚,並有多個情人。作為離婚女人,她們再也不用圍著鍋台、丈夫和孩子轉了。其實質是,她們擺脫了對丈夫和孩子的責任,不再是賢妻良母和多產公民了。更有甚者,她們“不但喪失女德,而具有破壞力”。她們依仗自身的能力對他人施行攻擊,不僅給丈夫和情人帶來痛苦,甚至置情敵於死地。這說明,獲得權力的女人是社會的禍害。這其實是對女權主義思潮中一種看法的回應。這種看法認為,男人掌權有殺戮性,而女人則會大不相同。厄普代克對此不予苟同。他認為,曆史上女性當權者(如印度總理Indra Gandhi和以色列總理Golda Meir)的施政表現證明,在製止戰爭方麵,女人並不比男人高明。《東維克的女巫》對女人當權是否會減少暴力的問題給出了否定的答案:她們殺死了心地純潔的幫友Jenny。
正因為如此,《東維克的女巫》受到女權主義讀者的激烈批評,有的稱其出發點是“恐女症”(misogynist fears),有的稱之為“憎女觀”(misogynist view)。無論如何,厄普代克把解放婦女刻畫為女巫,本身就有把女權主義妖魔化的嫌疑。再者,女巫們拋家舍子,還做偷情的事,這是主流文化所不能接受的。其三,女巫們依靠巫術奪人性命,這無疑是對女權主義抹黑。最後,女巫們雖然拋棄了丈夫,但最終還是要找新的丈夫。這就是說,那些從男人的權掌中獲得解放的婦女,嘴上說要自尊、自立、自強,但終究離不開男人。這說明,厄普代克終究不是把她們當作具有獨立人格和獨立精神價值觀的個人來塑造的。這體現了一定的“性別歧視”,是女權主義者斷然不可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