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個故事給你聽
李明上初中一年級,爸爸給他買了一輛嶄新的山地車,他稱它是“扶爾加(伏爾加)”。每天上下學,騎上車猶如自行車賽車運動員,一溜煙就消失在車流中。
這天,李明又飛快地騎車往家趕,在他搶行的時候,正撞在一輛停在路邊的汽車門上。由於車速過猛,撞得人仰車翻,他的頭重重地著地。幸好後邊沒有車軋過來,否則後果不堪設想。司機下來看他時,他口吐白沫,眼睛緊閉,很是嚇人。李明被急救車送往醫院,診斷為重度腦震蕩,險些成為“植物人”。
許多騎自行車的人不懂交通法規,缺乏安全常識。他們認識不到自行車違章的危險性和危害性,騎車轉彎不打手勢、騎車猛拐、騎快車、與機動車搶道、騎車帶人,以及橫過四條以上機動車道時不下車推行,這些看起來是很小的疏忽,釀成的後果就嚴重了。
1.在沒有機動車的地方學騎車。未滿12歲不要騎車上街。
2.自行車應該經常檢修,要保持鈴響、閘靈。
3.騎自行車要在非機動車道上靠右邊行駛。逆行和拐彎搶行都很危險。經過交叉路口,減速慢行,不闖紅燈。
4.雨、雪、霧天騎車格外小心,要穿鮮豔的雨衣,要慢行。
在馬路上騎自行車要做到“七不”:不雙手撒把、不多人並騎、不相互攀扶、不追逐比賽、不帶人、不戴耳機聽廣播、不扒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