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和婚外性,這早已經是司空見慣的事了。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朋友告訴你各種各樣的婚外情故事。加害者總是男人,被害者總是女人,情節永遠如出一轍。
近來有學者對婚外情導致的離婚事件進行了深入地分析。結果表明,原告為女性的占60%以上。
在這種不可逆轉的社會大環境下,第三者插足問題已經成為社會關注問題。通常,男人們掛在嘴邊的“應酬”成了他們身體背叛的堂而皇之的理由。麵對這樣的婚外性行為,讓期待丈夫事業有成的女人非常尷尬,也非常無奈。
愛情,原本是成就婚姻家庭的基礎,也是保持和諧美滿生活的重要因子,但人類喜新厭舊的本能,讓最先進的科學技術,也不得不以官方姿態承認:感情絕對不會因婚姻的承諾與責任而走一成不變的路。
女人們往往為了保住家,保住孩子,也為了延續曾經的愛情,還有曾經的海誓山盟,即使丈夫做出了出格的事,她們還是咬緊牙關守望著,並將自己所能容忍的底線一降再降。
於是一道判斷題變成了選擇題,越來越多的問題集中在身體出軌與感情出軌,這兩個問題哪個才是最後的底線?
從20歲到50歲,不同年齡段的已婚女人將會給出不同的答案和選擇。
如果婚外性可以接受,如果一定要在這兩者之間進行選擇,很多女人認為婚外情更不能接受。至於接受婚外性,也許是女人無奈的選擇和不得不接受的現實。
艾文就是這樣的一個女人,在丈夫背叛自己後,她是怎麼做的呢?以下是艾文的自述:
因為做生意的原因,他經常要在外應酬,而且每次去歌廳都找同一個小姐。他一再說他不喜歡她,隻是逢場作戲而已。
但事實上並非他說得那麼簡單,他變得越來越過分。有一天,我們的寶寶在發燒,家裏隻有我一個人,他卻去歌廳玩到下午四五點,然後還要去吃宵夜,直到天亮以後才回來。
這樣的狀況一直持續到那年的七夕,中國的情人節。我實在忍無可忍,讓他早點回來,但他很不情願地夜裏兩點多才回來,打了個招呼就又出去吃宵夜了,一直到四五點。
我看到他手機上有幾十條關於那個女人的短信,他狡辯說都是那個女人在發,自己並沒有回。最後被逼問得實在沒轍,就說自己的回複隻是敷衍,不能一下子和她斷了聯係,不然她會撕破臉皮、到他的單位去鬧。
後來,就連丈夫的姐姐都勸我要看好自己的男人,說他對那個女人很著迷,還送了她很多貴重的東西。我氣憤極了,就打電話質問他,但他嘴很硬,還對我大吵大嚷。直到這時,我才真的後悔嫁給他。
後來他還是和那個小姐斷了聯係。我也清楚,他不會真的付出感情,並用那個女人來取代我的位置。因為我們有共同的家,還有孩子,他也還愛著我,每次回來,他都會衝著我甜言蜜語一番。但他人在生意場上,誰又知道,下一個又會遇到怎樣一個她?
這裏有一個問題,偶爾出軌,可以原諒男人嗎?不可以。如果他能在欲望的衝動中想一想無辜的妻子,他還愛著的妻子的話,就會讓冷靜的力量控製一下本能。即使男人是一種動物,即使麵對美女誘惑的時候他的心怦怦跳那又怎樣?就任由自己的衝動恣意妄為嗎?他到底是不是一個擁有理智和冷靜的男人呢?
如果男人迷戀一個女人而經常和她在一起,哪怕他親口說他迷戀的隻是她的身體我也不會相信。即使迷戀身體也是一種愛,是有感情投入的,動了情的出軌,誰能夠接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