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市,相當於花千尋的第二故鄉。他對這裏並不陌生,因為以前的時候經常來杭州混,為的是泡一些極品美女。
夜色的黑幕漸漸地越來越濃鬱了,而在路燈下的那個長椅上,花千尋足足靜座了一個小時,似乎在緬懷著童年時光與孩兒提時家裏的溫馨。然後,才打了一輛“TAXT”去了一間,叫做“歡樂時光”的酒吧。
現在這個時候,花千尋隻想喝酒,而這間酒吧,就是花千尋以前在浙江時,經常光顧的一間店鋪。隻不過,到裏邊才發現,這間酒吧早已經換了老板,而那些熟悉的工作人員,也早已經離開了,惟一不變的就是酒吧內的格局,還有那些熟悉的曲子旋律。
法國人愛喝白蘭地、英國人愛喝威士忌,花千尋沒有選擇喝洋酒,而是選擇了喝國產的青島啤酒,外加上點了幾樣幹果。“歡樂時光”的生意還算不錯,一個自彈自唱的吉他手,像是失戀一樣的在悲傷的感覺下彈唱,那種傷感的味道,似乎感染著在場的每一個人,連花千尋也不例外。
“砰!……”一個酒瓶被摔到青磚的地上,四裂開來。
一個有著殺豬般的吼聲,也隨之響了起來,大聲的吼叫道:“靠,我們是來酒吧喝酒高興的,不是讓你在那彈催淚曲,你媳婦跟人跑了,還是家裏死人了?怎麼全是他媽的悲調?”
那個彈吉它的,是一位留著披肩長發的藝術眼鏡青年。此時,看著那位足有兩百多斤的中年胖漢,聲音有些發抖的說道:“對……對不起……我……我就熟悉這些曲子,而且這些曲子都是我原創的。”
酒吧的老板已經聞訊趕了過來,看到這種場麵之後,馬上出來打了個圓場,對著胖漢說道:“不好意思,我是這間酒吧的老板,這個歌手是新來的,您請多擔待點兒,我馬上讓他換一些歡快的歌曲。”
那個胖漢滿臉的怒容,明顯沒有罷手的意思,而旁邊有幾位腦袋大、脖子粗,脖上帶著小拇指粗細的金項鏈男人,也跟風似的叫囂著說道:“老板,如果你還雇傭這樣,隻會唱些嘰嘰歪歪的人,還不如早點兒停業關門得了!太掃興了……”其中有一人更是拿著酒瓶子叫囂似的指著吉它手說:“小子,你要是下首曲子不讓哥幾個高興了,我就讓你嚐嚐,玻璃是怎樣練成的?”
老板聞言皺了皺眉頭,而那個吉它手則被“大腦袋”的這句話,嚇得呆若木雞一樣。
花千尋向這些壯漢看了看,心中已經揣測到這些人,不是地痞流氓,就是一些為虎作倀會“咬人!”的走狗。
“歡樂時光”的酒吧不是很大,這裏發生了事情,整個酒吧的人都會知道。恰在此時,一位身材和甄子丹相仿的男人,站起來搖搖晃晃地向著眾壯漢與老板走去,而嘴裏說出了絕對讓人雷倒的一句話:“老板,今天我喝酒沒帶錢,今兒這頓算我賒你的,改天我再次喝酒的時候,一定會把錢給你帶過來!”
酷瘦男的這句話,頓時像一枚炸彈一樣,吸引了在座所有人的目光,而剛才酒吧那些已經麻木的工作人員,馬上有一個小夥子攔住了酷瘦男,對他冷冷地說道:“先生,請你先把帳單結了!我們這裏概不賒帳。”
酷瘦男愣了一下,本身也有些理虧,對著攔他的工作人員說道:“你是聾子嗎?我說今天忘帶錢了?”
“忘帶錢了,那你裝什麼有錢人?還學著人家外國人喝軒尼詩,而且還喝了兩瓶。”
能喝兩瓶軒尼詩的男人,其酒量可想而知,花千尋也喜歡喝酒,但是絕對沒有一次能喝兩瓶軒尼詩的酒量。花千尋仔細的凝目向酷瘦男望去,身材雖然有些偏瘦,談不上高大,但那兩條胳膊露出的肌肉,卻昭示著充滿著爆炸性的力量。在美國的這幾年時間裏,花千尋的眼光變得無比犀利,而這幾年在美國華爾街做出的成績,更讓花千尋對自己的眼光,充滿著無與倫比的自信。
原本,“吉當手”為主角的事件,卻變成了酷瘦男故意逃單的事件,而其它的客人,仿佛看戲一樣饒有興趣的喝著杯裏的酒,眼睛都不眨地看著事態的發展。而剛才出言不遜的那些腦袋大、脖子粗的壯漢們,更是尖叫道:“媽的,又來個窮鬼,還喝軒尼詩,老子才喝傑克丹尼呢!”
一連串遲此彼伏的恥笑聲音,在酒吧的上空飄蕩了起來,而那個酷瘦男,更是將兩隻拳頭,握得“咯咯!……”做響。
“服務員,他的帳單多少錢?我來替他買單!”花千尋的話,猶如風向標一樣,將眾顧客的目光,都不由自主的吸引到了自己的身上。
服務員一聽花千尋的口氣,知道花千尋肯定是一位有錢人,口氣不由軟了下來,對著花千尋說道:“先生,他的消費一共是四千五百六十元,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
隻見,花千尋從一個黑色的手包之內,摸出了一疊錢,對著服務員說道:“這裏,一共是五千塊,將剩下的錢找給那位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