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播境外劇新政 “規範”而非“禁播”
新媒體·技術
作者:鮑楠
日前,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下發通知,“重申”網上境外影視劇管理的有關規定,要求用於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傳播的境外影視劇,必須依法取得《電影片公映許可證》或《電視劇發行許可證》,並就審批、登記等細節提出了要求。
對這一新鮮出爐的政策,人們多從“未過審境外劇將禁播”的角度進行解讀,但如果仔細梳理一下廣電總局近年來發布的政策,或許會得出不同答案。
國務院1997年頒布的《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國務院第228號令)中規定:“用於廣播電台、電視台播放的境外電影、電視劇,必須經國務院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廣電總局2004年出台的《境外電視節目引進、播出管理規定》(總局42號令)再次明確要求,由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境外影視劇引進的初審,總局負責境外影視劇的審批。
上述文件出台時,我國的互聯網視聽產業才剛剛起步,因而這些文件麵向的傳播主體是廣播電台和電視台。但這並不代表網播境外影視劇無規可依。2007年發布的《互聯網視聽節目管理規定》(總局56號令)是網絡視聽行業的基礎性管理文件,該規定明確要求:“用於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電影電視劇類節目和其他節目,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管理規定。”換句話說,上述文件同樣適用於互聯網領域。
此外,2007年出台的《廣電總局關於加強互聯網傳播影視劇管理的通知》中更是直接點明:“用於互聯網傳播的影視劇,必須符合廣播電影電視管理的有關規定,依法取得國家廣電總局頒發的《電影片公映許可證》《電視劇發行許可證》或《電視動畫片發行許可證》。”而廣電總局2013年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加強網絡劇、微電影等網絡視聽節目管理的通知》也再次要求,“凡在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備案公示,但未取得《電影片公映許可證》《電視劇發行許可證》的電影和電視劇等,不得在網上播出。”
近年來,信息網絡已經成為包括境外影視劇在內的各種視頻節目的重要傳播渠道。很多一線視頻網站,還以傳播境外影視劇作為打造特色內容的戰略性手段,在此背景下,《來自星星的你》等一批僅在特定視頻網站傳播的境外影視劇一時間火遍全國。
境外影視劇在境內網站的傳播,很大程度上豐富了視頻網站的內容,為網民提供了更為多元的選擇。但隨著網播境外影視劇總量激增,魚目混珠、泥沙俱下的問題也已經有所顯現。有些在引進國本土限製時段、範圍播出的劇目,我國網民卻可在境內視頻網站自由點播。
廣電總局此次就網播境外影視劇專門發出通知,與上述這些情況不無關係。那麼,相比原有規定,最新出台的政策究竟是收緊了,還是放寬了呢?我們不妨來解讀一下通知中的幾個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