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冒牌英雄(1 / 2)

這家驢肉火燒店的門口坐了一位二十來歲,模樣敦厚的小夥子,見我走過來,微笑道:“老板,來個火燒?”

“你這店轉讓?”我問。

小夥道:“哦,我們老板不在,您先坐下等會,我打電話叫老板來。”小夥子麻利的給我搬了個塑料凳子,給我散了根煙,然後打電話叫人,打完電話道:“您等兩三分鍾他就到了。”

這小夥子態度挺好,看模樣也是個不錯的夥計,可惜這店太爛了。幾分鍾後,一個矮瘦的中年人小跑著過來,喘著氣,給我散煙道:“兄弟,你想盤這店?”

我以不屑的表情看著這店麵道:“多少錢?”

矮瘦中年人道:“沒多錢,五千塊。”

這個店鋪雖很狹小,地勢卻比較繁華,五千塊的確不多。

我說:“你這些家當我全要了,便宜點。”

我大概估算了一下,這個店鋪裝修幾乎不值錢,那個冰櫃能值兩千左右吧,加上那些做驢肉火燒的家當,除過轉讓費也就五千左右。

矮瘦中年人沉吟了一會道:“所有的家當都算上,便宜點給你一萬塊。”

我說:“老實講,你這店實在不怎麼樣,總共五千塊不錯了。”

矮瘦子苦笑著道:“兄弟,你是在開玩笑吧?”

“價太高了,我再考慮考慮吧。”我皺著眉說完:轉身就走,這招叫欲擒故縱,今天李為民還給三輪車司機使過一次。

果然那個火燒店老板叫住我道:“兄弟,再加點,八千怎樣?”

“最多六千。”我說。

“我再虧一點,七千塊。”

“六千五。”

“取個吉利數,六千八成交。”

我假裝猶豫了一下,說道:“好吧,我沒帶錢,明天來辦手續。”

想想我這段時間的遭遇,跟活在網絡小說裏似得,看誰見過小說裏用不小的篇幅為幾百塊討價還價,這說明現實往往比小說裏殘酷很多。

坐公交回去的路上,我一路想著接下來的幾天怎麼過。盤下這個驢肉火燒店需要六千八;梁山好漢要來了,我必須租下一整棟樓,需要兩萬塊,這還不算押金;還有梁上好漢的夥食費,每人每天按吃十塊錢方便麵的標準,一個月就要三萬多。我現在所有的資金加起來才兩萬二,哪裏弄那麼多錢呢?

就算這個驢肉火燒店賺錢,也要有個時間啊,再說這一個小店,能養起我們一百來號人嗎?

愁啊愁!我都想直接去火車站,然後上一趟隨便去哪裏的火車,關掉手機讓誰也找不到我。

可我到底惹誰了?憑啥要離家出走?我越想越惱火越想越鬱悶,一股怒氣集結在我胸口,一拳砸在前排的座椅上。

坐在我前麵的一個女孩“呀——”的尖叫一聲站起來,我嚇了一跳,啥時我練成了隔山打牛了?

她尖叫之後,卻沒有看向我,直接揮起粉拳砸向坐在她旁邊一個家夥的腦袋。

我和這女孩坐在靠窗的座位,那個被她打的家夥,抱著腦袋向車門跑,女孩不依不舍,雙手輪著王八拳向那家夥打去,嘴裏還大叫著:“抓賊啊,抓賊啊!”

這女孩的身材矮小,應該還不到一米六,被她打的家夥貌似有一米八,且比較壯,卻一直抱頭鼠竄,終於被那女孩的王八拳騷擾的不行了,揚起胳膊隨便一揮,女孩就被推倒在地。

在這整個過程中,全車的人都靜靜地看著,沒人上去幫忙也沒人說一句話,連我這個本該英雄救美的第一男豬腳也無動於衷。

女孩在被推倒之後,馬上又站了起來,這時她手裏倒提了個高跟鞋,用鞋跟向那小偷砸去,嘴裏的台詞換成了“打死你!打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