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誰動了我的金字招牌(1 / 2)

我從沙發上彈起來時用力過猛,導致我那那年老體衰的沙發“嘎嘣”一聲脆響,不知哪根肋骨斷了。

我的舉動引起了滿屋人的關注,祝英台瞪著我道:“你小子發什麼瘋!”

這女人太暴躁了,我真為還沒有來的梁山伯擔心。

宋江關切地問:“不鳴兄弟,怎麼了?”

還是我宋江哥哥最體貼人,我向幾個人講了我的招牌被人盜用的事,嶽飛問:“你那個店很火嗎?”

“不火。”

“那他用就用嘛。”

我承認嶽飛說得沒錯,可他不知道我那個店將來有多火,我向他們講了那個店的傳奇來曆,如何得到李為民的幫助,如何得到上屆財神的指點等等。

祝英台一拍茶幾站起來道:“砸了那個店!”我那有條桌腿殘疾的茶幾,差點被她拍翻,正在碼字的曹雪芹的手稿弄撒了一地,手忙腳亂的去撿。

宋江慢悠悠地道:“不光要砸店,搶招牌的那個家夥,至少要卸條腿!”

別看宋江平時挺和藹,真遇事了就顯出英雄本色——哦,是土匪本色。我忙道:“教訓他一頓就行了。”

嶽飛也製止宋江道:“別太衝動,我看還是和他們先講理,不可輕易觸犯律法。”

正在撿手稿的曹雪芹頭也不抬的道:“那人敢搶你的招牌,肯定是有恃無恐,說理肯定不行。”

曹雪芹老喜歡一語中的,不過這次他的性質屬於煽風點火,你說你一個寫言情小說的文人,管人家搶劫的事幹嘛。

嶽飛默然了,他幹什麼事都以“朝廷”的立場考慮,即便沒在他那個朝代還勸我不要觸犯律法,對“朝廷”太過愚忠了,不會玩那種將在外軍令有所不受的把戲。不過他若不是這麼愚忠,也就不是嶽飛了,中國曆史上或許會少了一個冤死的民族英雄,多一個叱吒風雲的梟雄。

幾個人說著已經收拾東西準備跟我往外走,曹雪芹已經淡定的坐在那裏,埋頭整理他的小說,我臨出門時,冷不丁給我來了句:“回來帶兩個驢肉火燒,我嚐嚐啥味道。”

我,嶽飛,宋江,祝英台,四個人擠在一輛顛簸著的三輪車上,殺奔我的那家驢肉火燒店。

到火燒店,小順子看到我們來人的陣勢就知道要幹什麼了,有點擔心地爬在我耳邊說:“不鳴哥,強龍不壓地頭蛇,你要小心點。”

我也在他耳邊悄悄道:“沒事,哥還有上百號兄弟沒過來呢。”

我這可不是吹牛,曆史上最牛逼的那幫土匪還沒過來呢。

小順子帶路,我們一行人去那家“山寨”張果老驢肉火燒店,到了人家店門口我才發現,真正的山寨店應該是我那個,這家店和我夢想中的太相似了,連那句“天上龍肉,地上驢肉”的廣告牌竟然也有。

祝英台一馬當先往前走,嶽飛叫住她道:“要先禮後兵。”

祝英台明顯對嶽飛的話不合心意,拉下臉不說話,但嶽飛的話她還是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