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山區的一處醫院裏麵,金龍整個人的腦袋被纏上了厚厚的繃帶,形象有些狼狽的從醫院裏走出來。
坐進車裏他怎麼也咽不下這口氣,這些年還啊還沒有吃過這樣的大虧。
“媽的,那個臭小子,老子一定要讓你知道得罪了我金龍的下場。”
說完金龍坐在車裏開始打電話,先給自己沙場的一群手下打打電話喊人。
想了想沙場隻有十幾個人,似乎不太氣勢,金龍哥是個講究人,出場必須有氣勢。
於是又打電話給認識的幾個夾山區的混社會的兄弟尋求支援。
“喂,是寶哥麼,我金龍啊,媽的,今天一不小心被一個小逼養的揍了。這個場子我必須找回來,寶哥你帶幾個兄弟過來撐撐場麵怎麼樣?”
“什麼?出場費一個人一百?好!一百就一百,你帶二十個人過來,恩,差不多了,這次我非要親自弄死那個小逼養的。”
金龍很快找好了人,心滿意足,這才那電話給小區的那個保安隊長打過去。
“喂,我是金龍,那個小子還在不在?什麼?竟然跑了!”
“去了榮苑大酒店?同學聚會?草,這小子還真有種,竟然沒跑,好了,我知道了。”
金龍掛掉電話,冷笑一聲,“這次我看你往哪跑。”
……
酒店大廳裏,林宇還在和林宛瑜聊天,整個大廳,隻有兩個人這裏的角落有些偏僻安靜。不過這樣更好,兩人更喜歡這種氛圍。
“我記得當時上學那會兒,你坐在我前麵,你留了一頭及腰的長發,有一次我把你的頭發綁在了後麵的凳子腿上,結果沒想到老師剛好向你提問問題。”
“嘻嘻,你還記得呢,那次我都氣哭了,不過你也被老師趕出去在走廊上站了一節課。”
兩人緊挨著坐在一起,彼此聊起當年上學的趣事都是一臉唏噓,忍不住感歎一聲,時間都去哪兒了。
“宛瑜,你現在在哪了?結婚了沒有?”林宇笑著問道。
林宛瑜臉色一紅,“亂說什麼呢,我高考後考到了南方一所大學,然後去年才畢業,就重新回來了,現在在中海一家廣告公司上班。沒看麼,今天我都是從班上請假直接趕過來的,連工作服都沒換。”
“你穿這一身很漂亮,和你的氣質很搭配。”
“真的嗎?”被林宇這樣一說,宛瑜的臉色一紅,心中一陣美滋滋的。
誰也不會知道,宛瑜有個自己的小秘密,當年上學那會兒,林宇學習最好,也最能夠打架闖禍,再加上一張清秀帥氣的麵孔,這樣男孩子在還處在青春期的女孩眼中,簡直就是完美的男神。
不過那時候宛瑜屬於班級裏的透明人,身體還沒張開,發育有些晚,再加上性格文弱,沉默寡言,還帶著牙箍,幾乎昂沒有人願意和她做朋友。
不過她的座位就在林宇的前麵,所以宛瑜就有了機會,每次都會借口問數學題的機會偷偷的觀察林宇。
在那時候的宛瑜眼中,教室靠窗的位置,林宇總是喜歡一個人望著窗外出神,小小的身體裏似乎有著無數的秘密,每當給自己講題的時候,陽光照射在這個幹淨帥氣的男孩子細碎的剪發上,那一瞬間,宛瑜都會偷偷心跳好久。
當然,這些女孩子的小心思林宇這樣的粗線條男生是不會發現的,而且對方那時候的女朋友是全校的校花,隔壁班的苗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