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農村信用社如何應對外部風險(2 / 2)

農村信用社應建立重大決策法律論證製度,對重大經營決策進行法律可行性研究,使相關法律人員參與重大決策全過程。在經營中采取機製性和過程性的法律風險防控措施,包括法律風險評估、法律盡職調查、法律合規谘詢、合同全程管理、訴訟仲裁管理、依法維權、審核信息披露等,強化風險防範意識。普遍建立法律顧問製度。完善規範性文件、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製。建立科學的法治建設指標體係和考核標準。健全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製度。健全社會普法教育機製,增強農村信用社係統法治觀念。

五、努力防範聲譽風險

農村信用社建立和製定適用於本單位的聲譽風險管理機製、辦法和製度。內容包括:

第一,抓好聲譽風險排查,定期分析聲譽風險和聲譽事件的發生因素和傳導途徑。輿情搜集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平麵媒體、互聯網(新聞報道、在線文章、論壇博客),廣播電視以及其他新聞媒體等。

第二,實行聲譽事件分類分級管理,明確管理權限、職責和報告路徑。

第三,建立聲譽風險應急處理方案,對聲譽事件實行應急處置,對各階段、各環節可能發生的各類聲譽事件進行情景分析、製定預案,開展演練。

第四,妥善處理客戶投訴,從維護客戶關係、履行告知義務、解決客戶問題、確保客戶合法權益、提升客戶滿意度等方麵實施監督和評估;建立有效的信訪機製,保持信訪工作穩定。與客戶保持良好的溝通,融洽與客戶的關係。

第五,建立信息披露管理製度,及時準確地向公眾發布信息,主動接受輿論監督,為正常的新聞采訪活動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

第六,輿情信息研判,實時關注輿情信息,及時澄清虛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

第七,聲譽風險管理內部培訓和獎懲。

第八,聲譽風險信息管理,記錄、存儲與聲譽風險管理相關的數據和信息。

第九,聲譽風險管理後評價,對聲譽事件應對措施的有效性及時進行評估。

積極穩妥應對聲譽事件,其中,對重大聲譽事件,相關處置措施,在重大聲譽事件或可能引發重大聲譽事件的行為和事件發生後,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擬定應對措施。指定高級管理人員,成立專門隊伍,明確處置權限和職責。實時關注分析輿情,動態調整應對方案。建立內部通報機製,實時通報事件進展及處置情況。重大聲譽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逐級向上級報告有關情況。

隻有防範好農村信用社內外部風險,強化外部風險管控,才能為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創造一個好的外部環境,才能使農村信用社各項業務健康快速發展。

作者簡介:黃家英(1973-),女,內蒙古呼倫貝爾人,在職研究生,經濟師,中共黨員,供職於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