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華國官家對於所謂趕屍匠的調查結果,這些都是一些苦命的人,其中的神秘色彩已經被剝落的一幹二淨,剩下的隻有貧苦老百姓的辛酸和無奈。
在湘西很多地方,還殘留著母係氏族社會的一些習俗,那就是對女人比較敬重,家裏的重大事情由女人做主。男人不到非不得已的時候,是不會輕易侵犯女人的。比如說沅水及其支流上的放排佬,一路放排而下時,見河神廟就要拜,據說河神就是女人,與福建等沿海地區的媽祖相似。芷江縣城現在保存較好的“天後宮”,就有媽祖廟和河神廟的雙重功能。同時,放排人不管離家多久,在放排下水後的一路上,是不能碰女人的,不然,木排就過不了激流險灘,急浪會把他們的木排打散,重者還要落水身亡。隻是放排歸來的時候,他們才能一路玩耍,風流瀟灑一番。大部分放排佬,每次走上回程,都會在河邊那些相好的風塵女人那裏溫存幾天。有的,將賣木頭的本錢,在這些女子身上花得精光才回家。有的,為相好的風塵女子贖身;有的,受不了迷惑將其悄悄帶回家中;有的,則長期留在那裏幹脆成家……
趕屍匠比放排佬更加講究。他們隻要還做著趕屍的營生,就一直不能碰女人,保留童身。師傅告訴他們,每個男人的身上,都有一團經久不息的火,在黑夜裏會使野鬼害怕,能驅散鬼魂。女人是陰性的,是世界上最不幹淨的,一般男人隻要沾上了女人氣,他所具有的“陽氣”就會煙消雲散。沒有“陽氣”,缺乏“元神”,就不能走夜路,更不能鎮懾住鬼魂和驅趕屍體,影響到法術的正常使用。
同時隻有不成家的男人可以去學習趕屍,成了家的男人去趕屍,會使整個家庭運程背時,影響家人的正常生活。對於已經會趕屍的人,他們也不能與女人親近,更不得在趕屍的路上,與那些旅店裏操皮肉生意的女人眉來眼去、勾勾搭搭。其實,話又說回來,即使他們願意結婚,隻要對方知道他在趕屍,想到正抱著自己的這個男人,平時常常抱著死人跨州過縣,又有哪個女人願意跟他們過日子?除非是找不到男人的駝背瞎子、歪瓜劣棗。所以,隻有等到帶會了徒弟將壇缽交給了徒弟繼承,自己金盆洗手脫離這行了,手頭正好又有幾個辛苦錢,才會考慮生子傳後的事情。
鄉間各行各業的匠人,一般都圖個好名聲。他們總是盡量想法讓更多的人熟知自己,名聲越大生意就越好。好象現在的藝人熱炒自己一樣,巴不得滿世界都知道他。但是趕屍的就不同了,趕屍雖然是一種很神聖的事情,但趕屍匠並不是一種崇高的職業,沒有幾個人願意以趕屍匠的麵目示人。因為趕屍者所做的是與死人打交道,遭人忌諱的和不能讓別人看見的事情,不足以炫耀於人前。他們平時不顯山露水地勞作著,與家人、與鄰居和睦地生活著。隻有在外出趕屍的時候,他們才神秘地消失數月半載,突然出去一段時間。真正掛了“祝尤科”牌子接手業務的,隻是極個別的老趕屍匠,或是徒子徒孫很多的老司。趕屍匠歇業以後,他們為了平靜生活,不願暴露自己的過去,知情人也會盡一切能力,識趣地替他們保守秘密。
他們一般會搬到異地居住,或者到外鄉做“倒插門”的女婿。趕屍者過上正常人的生活後,也絕對不會向人提到他們趕屍的事情,與其他人一起日出而起、日落而歇,沒有什麼兩樣。隻有極個別精明的同行,能從他們走路姿勢的細微差別中,知道他們過去所從事的行當。所以,即使在趕屍盛行的年代,社會上知道的“趕屍匠”,也是非常地稀少。有好些趕屍匠,甚至連他們的子孫都不知道,隻有父母親和師傅、徒弟才知道他們的真實身份。就這樣,一代代神秘的趕屍匠,與世無爭,默默地消失在曆史的風雨中。
各行各教對於他們的技藝,都是要求對外保密的,一般不敢吐露其中的法門。做趕屍行當的則更加特別些,更嚴格些。學趕屍時,師傅會要求徒弟對天發毒誓,逼迫他們保守本門秘密,除授徒外至死也不外傳,否則天打五雷轟,一生為厲鬼糾纏。你想,趕屍匠接觸無數的死人,各種死法的都有,各種恐怖的場麵都經曆過,平時雖然膽子大,但是也難免不出誤差。所以,凡是做這個行當的,他們都是很畏懼鬼神的。對於外人,他們不敢吐露其中的任何枝葉和細節,對自己的家人也一樣守口如瓶。外出趕屍一回,他們到家裏後,也不會給家裏捎帶回來什麼禮物,隻是在心情舒坦的時候,偶爾說起沿途的山水風光、風土人情。、種做法,客觀地說,實際是他們的“商業機密”,自然不能說與外人知道。也許正是這樣,才使得這種法術讓外人隻知其一,不知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