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的使用
史料的使用是考證工作的前提,如能善於運用史料,可以說考證工作就做了一半,二者是不能完全分開的。
建國以來,史學界出現一種偏向,就是不問史料的年代、真偽、價值,凡是合於或可能附合自己的論點的東西,一律不加區別地使用,這種作法是嚴重錯誤的。這種作法會嚴重歪曲曆史事實,產生錯誤的結論,今後應當要求所有曆史工作者一定要糾正這種錯誤作法,否則我們的曆史研究不可能有大的進步。
今後應當怎樣作呢?我們主張,所有史料在使用之前,一定要對它們進行審查工作,弄清它們是什麼時代產生的;是真實的還是偽造的;是第一手材料還是第二、三手材料。在使用這些史料時,一定要采取實事求是和一絲不苟的態度。具體的作法大約有下述幾點:
一,凡是已經被前人考證是偽造的,已有定論的,堅決不用。現今發現有人寫商、周曆史的文章,仍然引用偽古文《尚書》;有人寫有關孔子的文章引用《孔子家語》,這樣的做法隻有降低文章的水平,應當盡量避免。其實象《家語》這類書,大部分是從《左傳》、《禮記》、《史記》等書中抄來的。如果其中有可用的,可以直接從《左傳》等書引用,何必引偽造的《家語》?如果這些書裏都沒有,顯然這些東西是王肅的偽作,那就更不能用了。又如今本《竹書紀年》已經證明是偽作,就不能使用。這類偽書很多,應當嚴格不用。
二,一切史料在使用前應當考清它的寫成年代,特別是對真書中後人所寫的部分更應注意它的年代,這點非常重要,否則會出嚴重錯誤。例如今文《尚書》中虞夏書《堯典》至《甘誓》,商書中的《湯誓》至《微子》各篇都是後人寫的。問題是什麼時代寫的。傳統的看法把《堯典》至《益稷》都看作堯、舜時代的史書,就大成問題,《堯典》前文已談過,不再重複。《禹貢》是戰國時作品,早有定論。《甘誓》稱夏王不稱夏後,有“六卿”、“五行”、“三正”之名,這些名稱都是春秋戰國時才出現的,作者不懂夏史,把後代的名稱用在前代,顯然是錯誤的。
考訂古書的年代,可以使一些書能作為很有價值的材料。比如《管子》一書如看作反映春秋初期的社會情況,或管仲的思想,那是錯的,但如看作戰國時期法家思想的文集,那就成為很有價值的史料。《孫子兵法》不看作春秋末期孫武的作品,而看作戰國時期某個軍事學家的經驗總結,就有非常高的價值。《老子》也是這樣,如看作春秋時期孔子先輩老聃的作品,古代思想史的發展進程就被打亂;如看作戰國時期某個學者的著作,那就成為哲學史上一部傑作。此外如《神農本草》、《黃帝內經》、《周髀算經》之類,一律都看作漢人的著作,就都是中國醫學史、數學史上的極其有價值的史料。這類例子很多,學者應當細心考察古書的寫作年代,不要被題名、作者所誤。
《周禮》一書與此相類似,應當特別提出。此書本名《周官》,是專講周代官製的,鄭玄改名為《周禮》,實與原書名實不符。它是一部理想的治國藍圖,並不是講周代實有的官製。自漢末的林孝存、何休到清代的萬斯同(著《周官辨非》)、姚際恒(著《禮經通論》,今不傳),還有《四庫提要》,都否認書中所說的周代官製。關於它的寫作年代,尚無定論,但它不是西周的著作可以肯定無疑。早在本世紀20年代,梁啟超說過:“這書總是戰國秦漢之間一二人或多數人根據以前短篇講製度的書,借來發表個人的主張。主張也不是平空造出來的,一部分是從前製度,一部分是著者理想……自然不相信這是周公的書,若編周公或周代的史,拿來做資料,糟不可信,但拿一部分來分別看春秋戰國一度通行的製度,看其餘一部分為政治學上的理想的建國製度,那是再好不過的。”(《古書真偽及其年代》卷二,見《飲冰室合集》中專集第二十四冊)現在相信此書是周公作的人恐怕很少了,但相信書中所寫的是西周實行的製度,用它來講西周史,還是大有人在。我希望梁氏的話,能引起這些人重新考慮他們對《周禮》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