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眾生,皆以食為依。
天底下有四種食,第一種,分段食:有情眾生,凡有血氣形相者,皆是分段食。“分”,就是你有你一分,我有我一分。“段”,就是一段一段,或一頓一頓。就好像,早上吃、中午吃、晚上吃,而中間留一段時間不吃,故為段。
人及畜生,都是分段食。
第二種是觸食:接觸一下,就能得食。一般是鬼做的,在外頭擺的飯,燒的香,獻祭的貢品,它們往往不需要跟人一樣細吞慢嚼,而是嗅一下或觸一下便能吃飽,所以鬼是觸食。
而第三種為思食:這就高了!神仙才可以做到,需要極其高深的修為,而且時間無比漫長,顧名思義,思食意為隻要想一想,便吃飽了!唯有天人才能做到思食。
最後一種為識食:連想也不用想了,一輩子都不用吃東西,就飽了!因為它身體的任何器官都有吃東西的機能。天空的空氣,就是食物,呼吸就是吃東西。下雨落到身上,也是吃東西,走路踩在地上,也是吃東西,身體暴露在天地間,日月照射下來,都算是在吃東西!
我不知道要修為有多高的神仙大佛才可以做到,但是識食已經超出了我的想象。
話說回來,我正是依據食物失去了它原本的味道而推斷的。
眾生都是依食而住。譬如吃水果。我石桌上的這水果表麵看起來是一個,但是事實上,它是兩個的。譬如一個蘋果,在蘋果上麵,還有另一個蘋果。你會納悶,說:“我為什麼沒有看見呢?”你若看見了,便會偷吃啦!
這兩個蘋果,其中一個是影子,又可稱為蘋果的“性”。同樣,每個人不單是一個人,他還有一個靈性隨身。可是人的靈性是藏在人的身體內,而不外露。這個靈性若是跑出來,就會被妖魔鬼怪吃掉。
水果並非動物,它無血氣,但也是生物。有生命者,就有“性”。把水果拿來祭鬼神,鬼神就吃了那水果的性,鬼不是拿著水果咬一口方為吃,它隻要往前觸一觸,吸去水果的性,就是吃了。因此,拜過鬼神的水果,你再吃它就覺得沒有水果的味道。
而我手中吃的水果和糕點,雖然整體味道還有,卻失去了它本身食物中應有的“性”。
也就是說這貢品不是給神仙吃的,而是小鬼吃的!
當然,普通人吃了鬼吃過的東西,會嚐不出任何味道來,比如獻祭過的貢品,依舊還是原來的味道,但是用有點道行的人都能察覺到,味道,已經變了!
我不動聲色的繼續吃著石桌上的瓜果點心,一邊心裏盤算:原來隻是徒有外表的小鬼,我還以為真在寺院地下發現了大佛神仙呢。隻是這幾個到底是什麼鬼?幹嘛變成大佛神仙的模樣,在這裏騙吃騙喝呢?
我跟棋白使了個眼色,棋白已經心領神會,我們數了數殿內的人數,它們總共六個,也不知道它們本意如何,要是它們圖謀不軌,我們得先下手為強。
我們四個人,對付六隻鬼,有點麻煩,那王四麵神估計難以下手,它這麼多手,我得親自捉住它才行,而那個長著象頭的大鬼,這家夥看起來也是非一般人物,大耳朵,大象牙,長鼻子,這得棋白去對付,而那什麼成功佛,招財女神,食小人開運佛和必打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