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的老友老方很快找到了我:“靈靈,我跟你說個事,那吳局長打來電話問我了,說你拆遷工作確實做得又好又快,但是拆遷的地方每次都出現了一個大坑,這是怎麼回事?而且,那些拆遷掉的建築,你們都運去哪裏了?怎麼場地上沒見一點廢墟呢?”
我笑道:“這點小事情,吳局長也要過問啊?”
老方丟給我一份報紙:“不是,主要是你拆遷過後,留下了一個個大坑,而且沒有及時做好警告和防禦工作,有小孩寵物什麼的掉入大坑裏,然後才鬧出輿論,讓吳局長知道的。你平時不看新聞的啊,這些作者可折騰了,一丁點事情都要說得極大誇張化,唯恐天下不亂似的,我見有些文章都已經把你弄出來的大坑作為地殼坍塌和外星人傑作了。”
我哭笑不得,留坑果然有問題,可我也沒辦法去填坑啊:“既然是這樣,那簡單,下次我拆遷的時候,拉上警戒線,豎立起牌子就行了。”
老方把我拉到一邊,一本正經地低聲道:“靈靈啊,我不管你用什麼方法拆遷的,但是我聽到一點風聲,說已經有執法隊要來監視你了,看你是怎麼拆遷的,你自己看著辦吧。”
我說:“沒事,就讓他們看好了。”
“你可悠著點啊,你真不知道輿論的厲害,要是鬧大了,誰也逃不脫關係啊。”
我翹起了二郎腿:“咱們做得可是上得台麵的工作,我一點都不擔心啊,擔心的應該是吳局長,他可收了我們的東西呢,而且我拿著文件去拆遷,名正言順,這有什麼好擔憂的。我要是出了什麼問題,他吳局長還得親自跑來保住我,要麼封我的口。”
兩天後,我跟三錢去明烏縣‘收’房子時,果然,我們就被盯上了!
我們出發時,身後多了一輛車子,說是本來要承接建設局的拆遷任務的,但是被我提前承包,他們閑著沒事居然打著監督拆遷工作的旗子,前來監視我搞拆遷。
我們隻好招待這幾個人,其中有個為頭的類似處長級別的領導對我緊盯不放,我一直都沒有好下手。
我擔心這是個大官,半路又折騰出什麼幺蛾子來。隻好讓三錢去打聽仔細了,三錢回來給我羅列了個官員等級。
從大到小,簡單明了:國家級,省部級,市局級,縣處級,鄉科級。當然還有公務員編製之外的村民或居民自治委員會,即村組級別。
這下我放心了,原來是個縣處級的。
此人叫榮處長。
到了明烏縣,我嬉皮笑臉地說要好好招待他們一番,表示對榮處長的監督工作表示熱烈歡迎。
榮處長卻不領情:“靈老板,聽說你是臨時帶班,而且是吳局長親自委派的拆遷特級人員,是隸屬吳局長手下的,派頭挺大啊。”
我拿出早就準備好的香煙:“榮處長,先抽一根,我也就是個虛職,臨時搞拆遷的,過一段時間就不做了。”
那榮處長接過香煙照抽不誤:“我挺奇怪的,你真是閑著手癢麼,這麼喜歡拆遷?而且我聽說,你承包拆遷是不要酬勞的,要知道,以前我參加過一次樓房違規拆遷,就單單拆遷費也要上千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