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投資禁區(1 / 1)

私企投資禁區

不準個體戶和私營企業生產經營的商品有17類:民用爆炸品;化學危險品;嚴重汙染城鄉生態環境的生產項目;特殊管理藥品;獵槍;棺木、土葬用品(實行土葬的地區除外);管形彈簧秤;軍服、人民警察服裝及專用材料;學生複習資料;金銀及其製品;仿真玩具槍;石油成品油(交通不便地區供銷社組織經營少量燈用煤油除外);邊銷茶(指我國少數民族飲用品);印製商標標識;鋼製品(包括加工、銷售);卷煙、煙草製品;錄音、錄像製品。

不準個體戶、私營企業批發的商品有5大門類:國家專營專賣商品;國家計劃商品;與人民生產密切相關的必需品;某些特殊性商品(如西藥、危險品、勞務用品等);圖書、期刊等。

不準個體戶、私營企業經營的商品有:進口舊服裝;進口書刊;港澳台書刊和內部發行書刊;廢舊有色金屬(包括鋁、銅、鉛、鋅、鎳、錫、鎢、鉬、銻等);文物;珍珠;水晶;國家保護的珍禽、異獸、益鳥、益蟲、珍稀樹種;棉花、蠶繭、蠶絲;玉米、水稻、高粱等農作物的雜交種子;珍貴稀有野生動物;廢舊生產性金屬;廢舊彩電;集成電器;綿羊絨、羊絨;廢棄的一次性醫療器械具;中藥材重點品種;毒性中藥材品種;重要工業品生產資料;有色金屬;化肥、農藥、農膜等。